连珠抬眼看去,只见书塾中走出一个青衣书生,正担忧地看着她。
“它长了尖齿,莫要伤了姑娘。”书生没想到是个如此美丽的女子,蓦地红了脸,恪守规矩,并未靠近,只温声提醒道。
连珠笑了笑,“公子,这是你的狗吗?”
书生脸上的红晕一路蔓延到耳根,他生的格外儒雅,行动之间也带着君子之风,“不是,小生只是偶尔喂它些吃食。”
连珠垂眸,看着这可怜的小家伙,起了恻隐之心,“那我可否将它带走?”
书生拱手道:“姑娘如此好心,自然可以。”
连珠抱起幼犬,那书生忽然让她等一等,而后飞快地跑回书塾中,抱了一堆东西回来。
“这些是它之前用过的东西,有它的气味,应该会让它听话一些。小生这里有学生,不好养它,姑娘有好生之德,小生替它谢过姑娘。”书生絮絮道。
连珠谢过他,抱着幼犬离开了。
书生目光追随着她的背影,半晌后才回过神来。
趁还未日落,连珠先去找了牙人。
她要赁一处房子,不用多宽敞,能住下就行,或许等天下太平了,她就要离开岷州,所以没必要买宅子。
她出的银子丰厚,牙人办事也妥当,很快为她找到了一处小院。
好巧不巧,小院就在今晨路过的书塾附近。
牙人带连珠去看了院子,一间正屋带两个厢房,还有厨房和小院子,附近都住着寻常百姓,很适合连珠一个人居住。
牙人说,这院子是一对老夫妇的老宅,老爷子去世以后,老婆婆就被儿女接走了,但这处老宅却舍不得卖,租给别人,有活人气养着,屋子就不会旧。
连珠很满意这院子,付了银子,将幼犬安置在角落里,随后开始洒扫屋子。
上一个租客才离开不久,因此屋子并不是很脏乱,只是庭院中有些杂草,连珠将床铺好后,打算明日再来打理。
没有米粮,今晚定然不能自己做饭,连珠摸了摸幼犬,打算出门去街上买点吃食。
才跨出家门,对面的邻居也出来了。
青衣书生呆呆地看着连珠,目光里闪过惊喜。
“又与姑娘见面了。”他如沐春风般笑起来。
连珠一愣,也笑了起来。
青衣书生不敢看她的脸,目光停在地上,结巴道:“小生,小生段凌云,是巷子口那家书塾的小生,姑娘……姑娘日后若有什么要帮忙的,开口便是。”
连珠没见过这么腼腆的人,她轻笑一声,答应下来。
段凌云脸上红晕更盛,局促地不敢动作。
夕阳如血,李翊同岳齐道别,翻身上马,往王府赶去。
他与岳齐谈论了一整天,岳齐说,如今岷州能够调动的还有三万军队,但没有父王的令牌,即便他是世子,这些士兵也不会听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