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柠姐是真的刚

戚柠有两个浪博号。

原来的那个是柠柠一号的,她没有继续用,后期自己注册了一个。

心细的人能够看出来,这个号就是戚柠的。

但是粉丝们哪里管这个,冲到她的浪博,开始了铺天盖地的辱骂谴责。

甚至还有所谓的路人,打着公正的口号,说戚柠哪哪有问题。

明眼人都知道,“下场无路人”,真正的路人是不会以“公正,有一说一,个人观点”来阐述自己的想法的。

路人纯粹的就是看热闹,从不会轻易发表自己的观点。

路人有可能连瓜都啃不上,这个瓜就烂到地里了。

路人看到瓜,大概率是和身边的现实朋友聊上几句,在网上打几个字都嫌累。

然后,两家工作室就戚柠的言论,直接甩来了一张律师函。

罪名就是“造谣”。

你行你上啊。

演技差?两人都是新人好不好,现在的人都是道德模范吗?

有一说一,俩人的演技的确不算好,但是作为新人,他们真的很不错了,至少我没有出戏。

某些人还真是张嘴就来啊,说别人演技差,你又算个啥?

等戚柠接到宋烟电话的时候,这才知道自己被这两家的团队给发了律师函。

并且因为这两张律师函,她直接被人顶上了热搜。

她的浪博名字是星盟之主,好吧,名字很嚣张,非常嚣张。

至少比起“某某明星的小娇妻”要容易实现的多,对吧。

星盟之主:别发律师函,没用。直接邮寄法院传票。

可以说要多刚有多刚了。

星盟之主: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步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我说你们俩演技差,这是事实,并非捏造。

星盟之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虚假报警,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以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一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以五日以下拘留和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报假警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星盟之主:你们可以起诉我,我等着。动不动就甩一张律师函,吓唬谁?演技差还不让说,谁惯得你们这些臭毛病。

全网因为星盟之主的四连发,陷入了短暂的寂静。

两家顶流小鲜肉和小花的团队,已经懵了。

他们觉得自己的脑容量,不太够用。

以往别家的团队发布律师函,道歉的道歉,毫不含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