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不用说顾烟景这一次猎到的是雄鹿,可以说浑身都是宝,除了肉能卖钱以外,还有很多杂项收入。

翻找了一下相关记忆后,顾烟景把这一头近乎四百斤重的雄鹿扛到了出手最阔气的万全酒楼附近,熟门熟路地找上了后厨。

后厨见到这一头才咽气没多久的雄鹿后,立刻就把掌柜的喊了过来,询问掌柜具体的收购价格。

“小顾啊,我们也不是头一回做生意了,我给你十五两银子,这一头鹿全部归我怎么样?”掌柜说道,给了一个相对来说偏高的价格。

“掌柜打起,我这里还有兔子,掌柜要不要一并也收下了。”顾烟景一口应下,很快就把背上的三只肥兔子取了下来。

掌柜给后厨递了一个眼神,后厨很快掂量一下兔子的重量,给出了答案,“十一二斤左右,是很肥的兔子。”

“那就再加五钱银子。”掌柜说道,脸上的表情十分和善,“小顾啊,你要是还能猎到雄鹿的话,尽管往我这边送,我每只都能给你十五两银子!”

“每只都能卖十五两银子吗?”顾烟景的眼睛一亮,“掌柜的,最近是有什么贵客特别喜欢吃鹿肉吗?”

“可以这样说,鹿肉性温补,本就是紧俏的物件。最近又传出了不少鹿肉能壮阳气的消息,就变得更加紧俏了。”掌柜笑着说道,“小顾你打猎的本事好,如果最近不忙的话,可以多去山林里面逛逛,争取多给我送点鹿肉来。”

还能有什么原因呢,不就是某位公子在连续吃了一个月鹿肉后,终于让妻子怀上了,所以那些膝下子嗣单薄的人都盯上鹿肉了,每天都要吃上一斤。

“好,那我这几天就不休息了,多去山上走走。”顾烟景一口应道,她也没打算问清楚具体的原因,她只要知道鹿肉能换取更多的银子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