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斯眼神犀利地与提姆对视。

提姆“我发誓我起得来,大概。”

他忧愁地揉了揉自己的头发,站起身,目送艾斯嗅嗅枕头、昂首挺胸地离开。

然后是现在。

斯蒂芬妮一手牵着绳子,一手拿手机对提姆小声说道“我不确定我们是不是应该穿着制服。我的意思是,有挺多人都能认出来艾斯是韦恩家的狗吧”

“什么”提姆问,“他们怎么知道的”

“下次看新闻的时候顺便看点社交媒体,提姆。要知道,有多少人愿意每天高强度网上冲浪、盯着布鲁西宝贝的一举一动,就有同样多数量的、对帅哥不感兴趣而喜欢毛绒绒的人,每天盯着布鲁斯韦恩家养的狗狗。”

“”提姆费解道,“所以他们也能认出来街上路过的每一只大丹犬”

到底谁是侦探

斯蒂芬妮肯定地说“至少可以认出艾斯,没错。”

太变态了吧,对狗和对人来说都太变态了吧。

提姆不能理解,但他飞快地接受了这个设定“我懂了,所以你在遛狗的时候不能穿制服,否则人们会奇怪于为什么一个蒙面义警在替韦恩干家务活。”

“对。”斯蒂芬妮说,“所以我和卡珊商量了一下,我们决定分工。我负责遛狗和往奇奇怪怪的地方走,卡珊负责隐藏起来、关键时刻再出现,将被吸引来的罪犯解决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