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烨然:“听营销号说的。”
沈云棠:“……”
快睡着的崽崽:“……”
“咱们还没给小孩子起个名字,之前是不知道男女,不好起名字,现在至少先给他取个小名。”程烨然看着崽崽这几天变得皮肤白皙,可可爱爱的样子,想叫他小汤圆,可是他的眼神实在是跟这样可爱的名字没什么关系,若他们不是生在古代,程烨然觉得他们的孩子长大以后绝对是个霸总,还能继承他爷爷的家族产业。
“你觉得他该叫什么?”沈云棠问他。
“叫他小霸总。”程烨然脱口而出。
崽崽明显是不喜欢这个名字,哼了一声。
两个人都被他给逗乐了,沈云棠乐了一会之后说:“看他总是不高兴的样子,叫他兴兴吧,以后希望他能高兴一点。”
“兴兴,”程烨然低头叫崽崽,“兴兴,你喜不喜欢这个名字?”
兴兴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乐了,他们觉得这孩子喜欢这个名字,“那就叫兴兴吧。”
“我想抱抱他。”沈云棠撑着身子坐起来,自从生了孩子之后,他就总是想抱着孩子。
程烨然小心翼翼的将孩子抱起来递给沈云棠,最近他也学习了一下如何抱孩子,没有兴兴刚出生时那样手足无措了。
“兴兴太小了,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呀。”沈云棠低头蹭了蹭他的小脸,把兴兴都得咯咯直笑,他在沈云棠怀里时就没有那么高冷了。
沈云棠还准备生完孩子休息一段时间就去工作,可是现在不是孩子离不开他,而是他离不开孩子。
可能是因为上辈子他曾经失去过一个孩子,这辈子更加重视这个孩子。
程烨然也叫他多休息一阵子,修养好了再去工作,“你放心,店里有人看着呢。”
金玉楼有掌柜在搭理,每半个月就会送一次账本给沈云棠看,爱豆有经纪人在管,最近一期杂志还接了广告。
杂志的主编已经由扬诗名的表妹来做了。
之前扬诗名的表妹在杂志社只能算是个小角色,帮着挑选挑选文章,可是杂志社里的员工大多嫁了人之后就不会继续留在这边工作了,杂志社的人员流动性大,她慢慢就混成了资深了,当上了杂志社短篇小说的主编。
另一个时尚杂志由另一位还未结婚的哥儿来担任。
那位哥儿也是个高官家的孩子,原本定了亲,结果未婚夫死了,对方家里让他跟未婚夫的排位成亲,进门就守寡,他不同意,跟家里闹翻了。
但是因为他在杂志社工作,杂志社又是沈云棠的产业,他找沈云棠帮忙,让程烨然跟他家里人说一下,叫他不要成亲了,就算一辈子不嫁人,留在杂志社里工作都行。
程烨然去给那家人施压,说他们杂志社离不开这个哥儿主编,那家人也惹不起程烨然,而且想着自家孩子在程烨然家那边工作,说不准能捞到好处。
左右不过是一个没什么用处的哥儿,嫁过去守寡也得不到亲家的帮助,不如留在程烨然那边巴结程烨然的好。
就这样,时尚杂志的主编才留下来了,他工作确实也不错,在沈云棠怀孕生孩子这段时间,他也办了几期不错的杂志。
他先招到了京城一家首饰楼的广告,又招到了胭脂铺子的广告,还有其他几家大客户,给杂志社拉来了不少生意。
扬诗名的表妹的短篇小说杂志也办的十分优秀,她知道自己一个乡下来的姑娘在京城也不好找到好人家成亲,不如安安分分的赚钱,养活自己。
而且她之前连扬诗名都拒绝了,其他男人就更加看不上了。
之前短篇小说讲的都是一些才子佳人的故事,她觉得太多了,无聊了,而且故事里面总是好几个女子死心塌地的爱上一个穷书生,她觉得这样不好,自己写了一篇好几个贵公子爱上一个才女的故事,还是连载。
第一期就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程烨然看了都说好,虽然形式上有些玛丽苏,但是故事情节又很合理,一点都不扯,还特意花钱在网上找了画师,给才女画了个人设图,按照表妹为原型画的。
第二期的时候放在了故事旁边做插图。
第一期出来时,许多男人骂这个故事离谱,听说写这篇故事的作者是女子,还不忘冷嘲热讽一番,说她想男人想疯了,才会一口气写这么多男人喜欢上一个女子的故事,还猜测她丑陋无比。
第二期那些冷嘲热讽的男人看到插图里的才女后,又觉得合理了,并且还在想,这会不会是作者的自画像?然后许多人跑去编辑社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