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剑拔弩张的时刻,小厮来报,“大少爷,有两个自称祝泽堂和祝二万的人来找你,说带来了卤肉。”
卤肉?简智宏带着几分期待道,“快把他们带进来。”
“是。”小厮很快把两人领来了饭厅,见礼后,祝泽堂把三包卤肉打开,“大少爷,你尝尝我大哥做的卤肉,绝对好吃。”
说着暗暗咽了咽口水,路上他发挥了强大的忍耐力才没有把卤肉给吃了。
卤肉放在桌上,大家都看着,香气扑鼻,让人猛咽口水。
简智宏三种卤菜挨着品尝了一下。
原味猪耳朵颜色呈现棕黄色,油亮油亮的,带着一股浓郁的卤香味儿,味道鲜香,耳骨脆脆的。
凉拌过的猪耳朵丰富了口感,除了卤香,还带上了辣味儿,口感清爽了许多,夏天吃最好了。
猪头肉是原味的,这要是用来下酒,绝对巴适。
“好吃,特别好吃。”书中自有黄金屋啊,简智宏又炫了几口,这几口下去,就吃掉一半了。
他把碗递给小厮,“给本少爷盛一碗饭来。”然后问祝泽堂,“你大哥是大厨吗?”
祝泽堂摇头,“我大哥你见过的,是书生,只是他看的书多,这些都是从书上学的。”
简父口水不受控制地分泌,“智宏,怎么样?”
简智宏把卤肉全薅到自己面前,然后每人每样卤菜发了一片,“你们尝尝吧,剩下的这些都是我的。”
简父很想生气不吃了,但实在是香,没控制住,最后还是吃了,“智宏,为父教过你,有好东西应该一家人分享,把肉放中间来。”
简智宏拒绝,“你刚才还骂我来着。”
简父气得够呛,“你自己不争气,不准我骂你?”
简智宏不搭腔了,转而跟祝泽堂说话,“这个卤肉多久能做好?”
祝泽堂回答,“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