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的毛衣袖口,将腕骨和手背都衬得极白,掌心朝下,指关节错落隆起,修长手指捏一根烟,连不讲文明地弹弹烟灰,都有种落雪的消沉。
目光带到车尾红灯,亮的刺眼。
这车钟弥见过一辆挂州市车牌的,在某个并不遥远的夏夜里,沈弗峥同她站在街边,她调侃他今天的宝驹够气派,他则淡淡说是酒店给他配的。
路边来了一辆空车,钟弥招手,车子减速停在她身边,她钻进车里,利落带上车门,报了回家的地址。
冷风将车里的烟气吹散。
老林走近车窗边,那只烟刚刚烧到尾,挂着小兔子的无事牌被递进车窗里。
“找到了。”
沈弗峥神情满意。
烟头火星碾到一半,接来东西,又听老林低了一分声音补充,“是——是钟小姐捡到的。”老林摸摸鼻子,声音更低了,“还挺巧。”
跟在沈弗峥身边这么久,不止做一份司机的活这么简单,老林平时话不多,却很有眼力,有时候沈弗峥不必说话,使一个眼神来,他就知道什么意思。
“钟小姐把东西给我就走了,也没说上话。”
深夜的出租从旁开过。
老林从车尾绕去驾驶座,坐进车里,从后车镜里悄悄看后面。
本来钟弥刚出去,老林就想过给老板去个电话说明情况,但想想,还是算了。
因为沈先生之前已经说过算了。
他现在着急忙慌打电话过去说见到钟小姐了,这样替老板着急欠妥当,沈先生说算了翻篇的事,你不翻篇,这不是打沈先生的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