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回应我是受害者971001账号的一些疑问,并且想要对方回答我的一些问题】
大家好,我是清潭高中,李温竹阿竹的同班同学。并且非常有幸,和她在高中三年的时间都在一个班级里。
所以,关于这个所谓的‘受害者’的言论,我想有一些进行反驳。
首先我来进行一个简单的前提说明,我和阿竹三年的同学,并不知道她在学校有谈过男朋友。
为了害怕有人反驳说她可能在校外谈过男朋友,提前回答一波。
首先这位‘受害人’说自己是同班同学,谈了一段时间之后分手的。那时候我们所谓的‘小团体’几乎每天都在一起,你们谈恋爱的时间在哪里?
或者说,我在当年的班级群里刚才也问了一下,如果这位同学在里面的应该也看到了,大家都回答说没有,并没有看到什么男生和阿竹特别亲密。
甚至在我发消息之前,还有人附上截图,问是不是‘受害人’是不是我们班的?那时候并没有人出来回答。、
当然,这个时候你可以说,你后来转到其他班级里了。不才,那时候清潭高中的班级不算那么多,我正好每个班里都有认识的朋友,我也一一询问过他们,得到的回答也都是否定。
你这个时候,可能还会说。你们两个人交往的时间真的很短,大家可能根本没有发现。
但你的文里说:“起初只是简单的语言攻击、身体侮辱,后来变成了行为攻击,常常叫我帮忙跑腿。他们偷偷躲在角落里抽烟,我还帮忙送过烟。不过,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
最后一段话,仿佛就将所有的可能性都抹去。既然是‘常常’,那肯定不是一次两次。
学校人这么多,我们不可能每次都做的这么隐蔽吧?或者说,你每次被我们叫出去,没人发现?你没有告诉过一次你那时候在学校里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