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计生委的人刚拿着棍棒破开了徐蓉家的大门,他们听到从内传来一阵婴儿的啼哭声。
这无疑是一个极具电影感的开头,故事的起承转合,情节的紧张,故事背景的构建,一应俱全。当向梧用缓慢的语速,将这个故事娓娓道来的时候,我便知道,这会是一个适合拍成电影的故事。
虽然语速是温吞的,但向梧无疑拥有一张能够讲好故事的巧嘴,《故事》的作者罗伯特·麦基就曾说过,在这个世界上,文辞的天才多,而故事的天才少,有些人长篇大论,却听得人昏昏欲睡,有些人寥寥几句,便引得观众哈哈大笑。
做编剧,拥有优美的文辞固然是好的,但故事却是用以支撑起整个职业生涯最关键的因素所在。
如果说起先,对于向梧编撰故事的能力,我还持怀疑的态度,那么此刻,这份浅浅的疑虑便已然被我打消了。
另一头,讲述着故事的向梧没有注意到我思绪的千回百转,他只是沉浸在那个真实的故事中,无法自拔。
徐蓉不光拥有开朗且一呼百应的性格,与此同时,她还是一个极为漂亮的姑娘,跟所有其他的漂亮姑娘一样,她有着爱美的本能,就算是每天必须山上割猪草,但她还是会学着打扮自己,她喜欢村长的儿子送给她的白色小帽,这让她觉得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城里人,他喜欢当城里人,城里人跟他们这种人不一样,他们很——摩登。
当然,就算收了村长儿子的小帽,也并不意味着她就属于了他,因为在这个村庄里,还有其他许许多多的男孩子愿意为她送更多的东西、做更多的事。
十分遗憾,一个农村的姑娘,在她年纪尚小的时候,便早早地知晓了“性”所带来的好处,曾有一段时间,她十分在意男孩儿们对她的看法,就连“这个男孩可能不喜欢她,而喜欢另一个女生”也会令她感到不悦,她认为在这个小小的村庄中,自己是最美的、是无敌的、是能够收揽全世界一切爱意的。
就这样,到了考中学的那一天,她是足够聪明的,就算一半用来上学的时间,她都分配给了家中要求她去做的农活儿,她也依旧能解开那张试卷上大多数的题目。
她向往着自己的初中生活——虽然其实她的内心并没有任何对于新知识的渴望,她只是觉得到了更大的地方,就会有更多的男孩,他们的目光也都会集中在自己的身上,就如同在这个小山村里一般。
在考语文的时候,她写得足够快,在别人没写作文的时候,她的作文就已经写到了一半,正当她沾沾自喜,认为自己会得到好成绩的时候,她再次审了一遍卷首的题——她意识到自己作文跑题了。
霎时间,一切的从容在那一刻化为了乌有,她匆匆忙忙地将自己先前所写的文字用全部圈了起来,在下面写了一个“不要”,而后在仅剩不多的版面,重新起草了一篇新的文章。
所以就算她做卷子的速度快于同村的所有考生,但最后一刻,他们却是同一时间停笔的。
第22章 他怀念的
当然,这一次“小小”的失误其实并没有影响徐蓉成为村中为数不多能够到市里上中学的孩子。
放榜那天,喜出望外的徐蓉回到家,第一时间宣布了自己打算去市里读初中的消息,而后果不其然同她的父亲大吵了一架——因为那个时候向梧的哥哥也正在市里念书,而他们家并没有足够的钱供两个孩子读初中。
好在徐蓉想去上学的念头是坚定的,她身上这股从未有过的拼劲儿,令她的父亲动了容,最终他决定顶着经济压力让自己的小女儿去读初中——毕竟不是所有孩子在作文写跑题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到市里读书,万一女儿真的是个不世的天才呢?
他并不知道女儿的这份坚持其实跟学习并没有太大关系——她只是觉得到了初中,自己一定能当上校花,成为万众瞩目的存在,等以后自己考上了高中,村里的穷小伙子们就再也摸不到自己的裙摆了,她要嫁给一个有钱人,起码得是市里的,而不是村里的,因此,到市里读初中,对她来说十分必要。
初中开学后,这个满怀着憧憬的少女终于迎来的她人生中第一次迎头痛击——她发现自己入学的时间过晚,同年级的学生们都是一群未曾发育的小豆丁,而她却已经是少女的年纪。
虽然同样会有男同学因为她的外表向她献殷勤,但她对那些小屁孩没有兴趣,她整天盯着高年级的学长们,期望他们能发现自己的魅力。
然而很快,她就意识到城里是不比农村的。
她见到了他们学校真正意义上的“校花”——那是初三的学姐,跟她同岁的,温柔娴静的市长女儿,她整天穿着白裙子,皮肤水嫩白皙,脸上没有一丝太阳炙烤过的痕迹,她是名副其实的城里人,她是大小姐,她很……摩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