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放的眼波转了转,目光落到刺绣上,不禁笑了下。

确实有些掉毛,是他漏了几处。

公孙肆见赵放展颜,目不转睛地盯着瞧,

“阿放,朕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赵放抬头看他。

公孙肆兴奋地拉着赵放的手就走,临出门还礼貌地跟赵母道别。

赵母望着二人离去的方向,想到八年前自己为了阻止这二人在一起差点把公孙肆打死,不由一阵冒冷汗。

公孙肆将赵放领到自己办公的地方,将一份文书拿给赵放看,

“这是我与大臣们商量一月后得出的定论,欲编入法律条文中去。”

赵放接过一看,是针对溺杀女婴制定的方针。

其上内容大约是登记在册的女婴每年可凭户籍到当地府衙领一次粮钱,按人口计,一人每年可领x斗粮,直至女婴满六周岁。

“为何是六周岁?”

公孙肆解释道,“此政策对朝廷来说是一大开支,按照户部的算计只能供到两周岁,是我坚持的,要么不做要么就做好。”

“生养到六岁的女娃可以干农活替家庭分忧,何况六年相处下来,又是亲生子女,也不会再忍心下手。”

公孙肆思量周全,

“毕竟再过几年就能出嫁了,无论从哪方面考虑都是留着孩子划算。”

考虑。

划算。

在赵放的观念中,父母应该是最安全的存在,哪会想到还要靠法律来保护自己不受到来自亲生父母的伤害?

赵放感觉自己整个三观都崩了。

“皇上为了皇长子还真是竭尽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