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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狗一声闷哼,应声栽倒在地。他勉强翻了个身,想要再爬起来,又是一声枪响,他的身体里再多了几百颗铅砂!

卡嚓,上尉在手枪里又添上了两颗子弹,狞笑着蹲了下来,枪口指向了疯狗的屁股。

“不!不要杀我!雇我的是法布雷加斯家族的人,杀了我的话,你会有大麻烦的!法布雷加斯绝不会放过你!”在剧痛和死亡阴影的笼罩下,罗伯森的意志崩溃了,有些语无伦次地叫起来。几十年来,一直是他在虐杀别人,何尝离死亡如此接近过?而且毫无还手之力,被打倒得不明不白。

或许越是变态、越是喜欢虐杀的人,本心深处就越是怕死。罗伯森从来没有觉得活着是如此的重要,重要到可以让他抛弃本来就没多少的尊严,象条狗一样一边乞怜,一边威胁着。

现在,哪怕罗伯森有一万个理由看不起老式双管手枪的威力,在不到十公分的距离上,这件古董完全可以轰烂他的屁股。而且,看起来,上尉很有扣动扳机的想法。

“法布雷加斯?”上尉问,看上去有些犹豫。

“就是法布雷加斯!”疯狗终于抓到了救命的稻草,拼命叫着,想要为自己的屁股加一份保险:“如果你杀了我,他们一定会找你……”

砰!粗暴的枪声。

啊!凄厉的长号!

这一枪几乎将罗伯森两腿之间的一切物件轰烂,而且深深嵌进去了上百颗带着轻微辐射的铅弹,将里面所有的血肉组织都搅了个稀烂。

“这一枪,是让你长点记性。”上尉狞笑着,那口牙齿白得发亮。他给手枪填上了四颗标记着穿甲效果的子弹,双手一挥,枪口火光闪烁,罗伯森的双手双膝上就多了无数密密麻麻的小孔。被穿甲弹这样打过,他的双手双腿就算是废了,即使以暗黑龙骑的科技也无法救治。

疯狗在地上疯狂地打着滚,一边拼命号叫着:“杀了我!杀了我吧!你个狗娘养的,你惹了法布雷加斯,你不会有好下场的!”

上尉蹲了下来,慢慢地说:“这四枪,是让法布雷加斯的人长点记性。别以为他们人多点,就敢跑到我的地盘上坏我的规矩,我现在不杀你,就是要让法布雷加斯的人看看敢坏我规矩的人是什么下场。大不了老子不干了,和他们打打游击。那时我倒要看看,是老子的铅弹硬,还是他们的鸟蛋硬!”

被痛苦折磨着的罗伯森根本没有听清上尉说了些什么,他的意识中,只有那口雪亮的牙齿在晃来晃去。

上尉站了起来,伸了伸腰,骂了句:“什么鸟玩意,呸!”

一口子弹般的浓痰,正中罗伯森的下体,又让他发出一声长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