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页

云川希望刑天破坏轩辕部族的村子,但是,他又必须拯救轩辕部的百姓,尽量不让他们被刑天这些人荼毒。

这个说法其实不难理解,对轩辕部的高层,能打击就一定要打击,能弄死一个就弄死一个,但是,对于轩辕部的百姓,就要拿他们当自家邻居来对待了,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被巨人吃掉。

与邻居把关系处好的重要程度,甚至超过了处理好与亲人的关系,一个天天见的人如果对你心怀歹意,恐怕连睡一个好觉都是奢望。

现在,轩辕的人还在河南地的丘陵里大肆的寻找刑天他们的踪迹,完全不知道刑天已经利用竹竿换气的法子泅渡了大河,开始祸害他的河北地了。

井田村虽然是一个很好的发明,但是,这种村子也有很大的劣势,那就是村落过于分散了,且一个村子里的人数不能太多,因为一个村子与农田之间的距离是有要求的,太远是不成的,那会对井田村人照料庄稼,收割庄稼制造出非常多的麻烦。

而这种模式,制造出来的社会现象便是——鸡犬相闻却老死不相往来。

井田村这种建制,对于刑天以及他统领的百来个巨人来说,大小正好合适,一百多个巨人对付一百多个普通人,正好一口吞下,不用担心遭到过于激烈的反抗。

如果说河南地多山,多丘陵,那么,河北地就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了。

巨人们烤肉的香味很快就引来了不少的鸟,几只丹顶鹤悠闲地从巨人们的头顶划过,还大声的鸣叫几声,声音很大,颇有些划破天际的意思。

一匹披着一身淡黄色毛皮孤狼站在高高地石块上,远远地看着正在烤肉的巨人们,仰头发出一声长啸,就是这匹狼的叫声不那么对劲,呜呜之后必定会带上汪汪的尾音。

一些巨人试图捕捉到这匹狼,因为它身上的那张皮毛实在是太漂亮了,在夕阳的照射下显得金灿灿的。

巨人们想用肉块诱捕这匹狼,而这匹狼显得比它们还要聪明,不论巨人们如何诱惑,它都不上当,永远与巨人们保持着一个恰当的距离。

刑天是不吃人肉的,为了避嫌,他甚至是独自一人占据了一个火堆,烤乳猪的手法非常的熟练,这是他从云川部学来的本事,以前,他利用这种手段孝敬了老神农氏很多次,现在,老神农的身体已经腐烂成一具骷髅了,临魁依旧派人好生服侍着他的父亲,生怕有照料不周的地方。

所以,在外界人看来,老神农依旧活着……

怪异的狼嚎声再次响起,这一次,那匹狼的周围多了几匹狼,这些狼的皮毛都是金黄色的,只是体型不太大,刑天很快就确定,这是一个年轻的狼群,以第一匹出现的狼为首领的新狼群。

这样的狼群不足为惧,一来这样的狼群规模不会大,二来,这些狼的体型普遍偏小,对巨人们来说几乎没有什么威胁。

有狼群在外边守着,刑天甚至觉得这是一件好事,一旦有意外发生,这些狼就是最好的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