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故。马明菩萨问,王上无惧佛门大兴乎?
蓟王坦然一笑,无惧。
二党交锋,中断淮泗。曹党得,梁、沛、陈、鲁四国。陈王宠并无子嗣,稍后必改为陈郡。其中鲁国乃麟子阿斗封国。鲁相宋奇,又未曾裹挟淮泗之盟。故曹党必不敢轻动。更有甚者,曹孟德引军过境时,曾与宋奇相见。早已知晓其真身。鲁国为其所治,曹孟德足可安心。
陈国乃淮泗之首。梁、沛二国,亦富甲一方。只需遣卫将军府良吏牧守,当可源源不断,支应曹孟德十万大军。
且得淮泗四国,曹孟德凿穿南下之路。尤其沛国与淮南相接。可经涡水入淮水:“涡水受淮阳扶沟浪汤渠,东入淮。”
失淮泗连横阻断。袁术恐难抵挡,曹孟德盖海舰队。
非袁术不智,自寻死路。乃因曹孟德暗中投书,相约为社稷,共除“宗王之祸”。
话说,论识人辨物,曹孟德亦不遑多让。尤其对多年好友,二袁优劣,更是心知肚明。单凭一封密信,便说动袁术遣人行刺。不费一兵一卒,取四国之地。
两汉,家国同构,郡国并行。
若按常理,乃以州郡划分地界。然自蓟国大汉一藩,宗王势强。淮泗诸国连横徐豫。更加蓟王总王权之极。汉室宗亲,万勿轻动。遂成群雄共识。如陈王宠等,诸王之心,路人皆知。然苦无真凭实据,曹孟德亦不敢轻易发兵。终归需,师出有名。
不得已,曹孟德才行此毒计。陈王宠遇刺身亡。曹孟德假拨乱反正之名,一日夺城。再据王宫,刮地三尺。将陈年旧事,悉数翻出,公之于众。引天下哗然。
用后世话说。曹孟德此举,乃是“有罪推定”。先认定陈王宠有罪,再破国搜寻罪证。“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漏网一人”。
然循礼法,“卑不谋尊”。依《汉律》,国相若不举,朝廷则不究。“疑罪从无”。试想,陈国相骆俊,又岂会检举陈王宠。纵空穴来风,事出有因。便时有大逆不道之风闻,朝廷亦多行敕令训诫。蓟王虎威之下,如何能因“莫须有”之罪名,先行发兵。
曹孟德不惜赔上故交情义,亦是权宜之计。若说曹孟德,唯利是图,假公济私,言过其实。然终归,利用私交,公私兼夹。此事若为袁术所知,必恼羞成怒,反目成仇。
此,可是“善假之道”?
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