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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伏地答曰:“禀太妃,不日当往四方馆一试。”

“既是宗室俊彦,便不必去黄金台了。”太妃笑问:“何所长?”

“(刘)平,游历四方,晓各地风土民情。愿往京畿,供职藩邸。”刘平答曰。

许慎《说文》:“邸,属国舍也。”所谓藩邸,便是大汉藩国,设在京畿的馆舍。如“蛮夷邸”,便是接待蕃国来使及四夷“蕃客”的馆舍。

类比“蛮夷邸”之命名,蓟国在洛阳的藩邸,称:“蓟邸”。

换言之,刘平欲求“蓟国入京使”一职,常驻洛阳。刘平既是楼桑刘氏宗亲,又久历四方,学业有成。确是适合之选。

太妃略作思量,这便应允:“如此,也好。”

第158章 铁壁铧嘴

除“蛮夷邸”、“藩邸”之外,还有“郡邸”,乃是诸郡设在京师的馆舍。时下京中郡国诸邸,类后世“驻京办事处”。

“汉法,诸侯各起邸第于京师也。”“天下郡国百余,皆置邸京师。谓之百郡邸者,百郡总为一邸也。”注日:“在百余郡邸之中,还有一个百郡总邸。”

大汉郡国并行,列候次减。郡国在京师置邸,以此类推。县侯、县主等,则在郡中设邸,乡侯在县中设邸。

诸侯王邸,俗称“国邸”。前汉时,乃为诸侯王个人出资所建,其产权当归属诸侯王家所有。然今汉,诸侯国邸多为朝廷自建,产权自归汉廷所有。由大鸿胪掌管。鸿胪寺,专设邸长、丞、及一众属吏管理。史载:“典客,秦官,掌诸侯归义蛮夷,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属官有行人、译官、别火三令丞及郡邸长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行人为大行令。初置别火。王莽改大鸿胪曰典乐。初,置郡国邸属少府,中属中尉,后属大鸿胪。”

邸长、丞,主邸中事宜,比干石至六百石俸。与行人、译官、别火三令,并属大鸿胪。今汉初,光武裁减机构,省并郡邸长丞等官吏,转由“令郎治郡邸”。《后汉书·百官志》有载:“右属大鸿胪。本注日:承秦有‘典属国(主管属国的秦官,秩二千石,另主蛮夷事务)’,别主四方夷狄朝贡侍子,成帝时省并大鸿胪。中兴(光武)省驿官、别火二令、丞,及郡邸长、丞,但令郎治郡邸。”

至此,郡国在京邸舍,皆由鸿胪寺遣郎官掌管。郎官秩四百石。除此之外,郡、国亦遣干吏一员,驻守京中邸舍,称“守邸丞”,省称“守邸”或“守丞”。

时下,国邸虽归朝廷所有,然自桓灵以来,卖官鬻爵,大行其道。诸侯无子、因罪除国者,众。故无主国邸,亦可自由买卖。时下国邸,不仅提供上计使团等,国中在京官吏饮食起居,且还兼具代办国事、囚禁流犯等,诸多功能。正因地位特殊,故郡、国皆耗费巨资,年年维系。

刘平欲入京供职,常驻洛阳。便欲官拜“守丞”,居于蓟邸,为蓟王上下奔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