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听野咬了下后牙槽,脸颊动了动,正准备开口时,沉默的空气里传来一声--
“咕咕咕”
沈常乐眼中一震,裂出碎纹,假装无事发生。
“咕咕咕咕咕”
叫个屁!
路听野见她背脊挺得笔直,身上缀满了珍珠的夸张礼服很适合她,如皎皎明月一样可望而不可即,只是白玉般的肌肤正悄悄染上一层胭脂。粉粉的。
“边说边吃吧。”路听野把粥又往她跟前推了推,“真的很不错,不信你就试试。不好吃你找我麻烦。”
沈常乐乔张做致,非常勉强地开口:“那…行。我尝尝。”
浅浅尝了一口,鲜味在唇齿里蔓延,浓稠的粥入口即化,沈常乐动作顿了下,这这也太好吃了。
她垂下头,闷不做声继续吃。
头顶传来一声极轻的笑,声音里也含着笑意,“照片视频录音都没有,昨晚的事我也不会跟别人说。这些你大可放心,我没有你想的那么.......”
沈常乐睫毛微颤,耳根子有点热。
“那么趁人之危。”路听野眯了眯眼。
吃了一半,沈常乐放下勺子,刚要起身去抽纸巾,一双清瘦修长的手递来一方干净的手帕。
“可以擦嘴。干净的。”
沈常乐没想到这年头还有人随身带手帕,又看了眼餐盒和勺子,全是可降解的环保材质,还有袋子,是牛皮纸做的。
这人是环保人士。
沈常乐接过手帕,又看到了他腕间戴着的那块手表,眉头微微皱了下,收回视线,擦了擦唇边一点点油星子,“那你来就是跟我送口红和外卖?”
“主要是我看这口红挺贵,怕你觉得丢了可惜才给你送来。粥是我的晚饭,我刚刚听到你助理说给你点外卖,想着你估计没吃,所以就问了一嘴。”
一番解释很诚恳。沈常乐心里忽然掠过一丝不忍和心疼。
是啊,她觉得几百块钱一管的口红,坏了就扔掉,很无所谓,但在他眼里,就觉得是不是她不小心落下。
毕竟没人觉得一管没用完的口红是垃圾。给她这碗粥也不是讨好,而是听到她没吃东西,把自己的晚饭让出来。
或许是她对他太残忍太没礼貌?毕竟祸从她这起,她还错怪人要来敲诈......
沈常乐凝住思绪,继续问:“好。那上次你怎么在金蝶奖的后台?昨晚你也知道那是我?”
“我是举办方招的志愿者。我看到他们给志愿者的工资开得挺高的,一日五百,所以就去应聘。”
“哦......”这样啊。
“那你在会所的工作......”
“嗯。我被辞退了,工作我会努力找。你不用担心。”路听野的声音忽然轻了下去,睫毛垂着,看上去有点愁,“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找到。”
沈常乐咬住下唇,心里跟着揪了一把。
其实他做的菜无比合她口味,按理说是个完美的人选,但他的长相实在是太招眼了,把他放在自己身边又不知道会惹出什么风波。
昨晚不就是一个教训?
并且。
沈常乐有一种直觉,是女人天生的不讲道理的第六感,这种直觉告诉她,面前的年轻男人不简单。
换句话说,很危险。
至于哪危险,她说不清,也没有任何证据。甚至是她觉得自己这种直觉很荒诞。
“你不好找工作吗?”沈常乐迟疑开口。
“是我的问题。可能是我没读过大学,高中文凭确实不好找工作。”路听野很坦荡,颇为不在乎地笑了笑。
“你没读过大学??”沈常乐吃惊,“所以你不是勤工俭学而是......”
顿时,沈常乐心里的愧疚如潮水一般蔓延,那种荒诞的直觉也被愧疚完全淹没了。
他不过是一个单纯的出来打工养活自己的男孩,而她,任性娇纵把人喊来包厢,把人戏弄一番,又拍拍屁股走人,害他被蒂亚姐那种有权有势又离婚的富婆盯上,害他很有可能再也找不到工作。
他什么错也没有,他只是不肯为了钱去陪富婆喝酒。
错的是她。
几乎是在瞬间,沈常乐做出了决定,脱口而出:“你愿意当我的生活助理吗?给我每天做饭那种。工资肯定让你满意。”
“或者你愿意拍戏吗?我可以捧你--”
话没说完,路听野就迫不及待回答,似乎怕她反悔似的:“我没问题。”
沈常乐一听就笑了,果然,没人会拒绝当明星。这样也好,他这资质肯定一捧就红,能走多远她不保证,但一夜爆火没问题,也算是给他的补偿了。
“做饭的话我很拿手,你可以把你喜欢的口味和菜系都告诉我,忌口也告诉我,除了做饭,我还能打扫卫生,一些日常的体力活也没问题,就是我可能没地方住了......”
路听野忽然掀起眼皮看过来,笑容干净,“想问一下,给你干活能包吃包住吗?”
沈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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