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间风大。
姜霁北取了支烟含在口中,微微低下头,一只手遮在旁边挡风,另一只手拿着池闲给的打火机点燃。
他抽了一口烟,待白色烟雾随风消散,才开口回答:“七年。”
池闲死了七年,他便孑然一身了七年。
“七年?!这么久……”丁慧吃惊地捂住嘴,“那以前呢?以前谈过吗?”
“谈过一个,男生。他比我小两岁,我们算是青梅竹马吧。”姜霁北说。
毕竟池闲被姜霁北从柬埔寨带回来的时候也才十三岁。
姜霁北养了他整整五年,他们在一起度过了一整个漫长的青春期,从未分离过。
“哇,居然是年下!”丁慧来劲了,“给我讲讲呗!”
姜霁北单手夹着烟,抬起眸,望向远方绵延不绝的青绿色山脉:“我一开始只把他当弟弟。”
最开始的时候,姜霁北确实只把池闲当作弟弟看待,他们是资助人和被资助人的关系。
小小年纪就能凭一己之力在混乱动荡的金三角存活下来,除了远高于普通人的智商,池闲身上还有一股饿狼一样的血性。
正是因为欣赏这一点,姜霁北才选择资助池闲,并为他提供最顶尖的社会资源。
因为年纪相仿,又聊得来,姜霁北便把他带在身边,同吃同住。
起初,刚回国的池闲表现得又乖又安静。
他总是笑眯眯的,整天跟在姜霁北身后,“哥哥”前“哥哥”后地叫个不停。
“你怎么去一趟柬埔寨,还带了个跟屁虫回来?”
看到姜霁北身后多了个跟屁虫,聂明简直无语。
姜霁北答得漫不经心:“又乖又聪明的小孩儿嘛,谁不喜欢。”
坐在他身边的池闲笑嘻嘻的,乖得不行:“哥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以后只听哥哥的话。”
池闲只比姜霁北小两岁,姜霁北给他安排了自己念过的学校。
池闲没上过几天学,姜霁北给他请了家教老师补习,托人把他弄进了私立精英中学读初一。
一年后,池闲直接跳级到高一,升入高中部。
池闲几乎在重复姜霁北的成长轨迹——读姜霁北念过的精英中学,在姜霁北曾路过的橡胶跑道跑步,坐在同样的教学楼,同样的教室,有同样的授课老师……
姜霁北把池闲带进了自己的交友圈子里,让他见识了更广阔的世界。
池闲情商高成绩好,又有姜霁北家当靠山,很快便混得风生水起,姜霁北的朋友都喜欢他。
大家都把他当成姜霁北的亲弟弟,在他们面前,绝口不提所谓的“资助关系”。
姜霁北也逐渐习惯了身边有这个听话的乖孩子。
殊不知从哪一天起,池闲突然长开了。
比姜霁北还小两岁的少年,个子变得比姜霁北的高,肩膀比姜霁北的宽,声音也变得比以往更低沉。
他开口叫“哥”的时候,总多了几分暧昧的感觉。
变化得最明显的,是池闲看姜霁北时的眼神。
他的眼睛本来就是罕见的蔚蓝色,像海鸥迁徙时展翅掠过的海洋,这样一双眼睛凝视姜霁北的时候,连旁人看了都觉得心跳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