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点懵,又问道:「既然这一整片农庄都是大哥的,为什么大哥还亲自种菜?」

这一片得多少地?几百亩?还是几千亩?阿青没有算,看张茗阳一身短打,卷了裤脚,穿着草鞋,和一般农家子弟并没有什么不同,甚至自己亲自下地,挑粪浇水……

普通田庄的庄主一般是怎么过日子?大多是修一座大宅子,再养上一群娇妻美婢,出门带着一群家奴,前呼后拥。这么一比,张茗阳的行为简直是令人费解。

难怪那位大叔叫张茗阳做「张官人」,他还以为自己是听错。

「种菜挺有趣的,看着这些菜长大,心情就很好,还可以吃。」

他为人厚道,乐善好施,别人都争着租他的地来种。每年的租子都够他成家立业了,他却只喜欢住在小房子里。城里虽然有他的宅邸,他却几乎不去那边。

原来张茗阳种菜像种花一样只为了欣赏,他养鸡鸭也是意思意思而已,并不指着它们生蛋卖钱……

阿青一知半解地点了点头,心里对他的癖好还是难以苟同。可是,如果他不是有这癖好的话,他们恐怕也没什么机会认识吧。自己推开一户寻常人家的门,可能被赶出去,可能躲了一场雨,最终还是被丢出来。

张茗阳不知道他心情复杂,自行进了厨房煮面。豌杂面里的豌豆是早就炖得软烂的,他只要煮了杂酱和面就可以。杂酱是酱色的肉沫,再配上碧绿的香菜,闻着就奇香无比。

知道张茗阳有偌大的家业,阿青便不再有心理压力,他起初还想着帮张茗阳挑水除草,做些力所能及的农活,可听张茗阳的意思,他最好什么事也别干,省得踩伤了他心爱的菜。

阿青开始过着天天都像过年的生活。他们的花费对于张茗阳庞大的家业来说,只能算九牛一毛。张茗阳有时还能弄点野山参和血燕给阿青炖粥吃,阿青吃得都有点麻木了。

阿青来到这个村子的时候,已是深秋,没过多久,就到了腊月。

张茗阳早早就给阿青置办了几箱衣裳,一箱春秋衣服,其余几箱都是冬衣。除了大毛衣服以外,基本上都是青色和蓝色,搭配着穿,越发显得他皮肤白皙、容貌俊美。

阿青一向来都是张茗阳给什么,他就吃什么穿什么,从不自己提要求,张茗阳的体贴周到也完全让他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要求。

他将养了两个多月,身上的疤痕都结痂脱落了,身体也康复了大半,穿上这些衣裳,活脱脱就是一个王孙公子。张茗阳站在他旁边,就像是一个杂役。

他让张茗阳找裁缝做两身好衣裳来穿,张茗阳做是做了,却说穿着不好下地,最常穿的,仍旧是那一套打杂的衣裳。

阿青只觉得和他站在一起,怎么看怎么不对,便捡了最朴素的几件青衫来穿。

吃过了腊八粥以后没多久,就到了杀年猪的时候了。

这里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猪,一年到头杀一只,小户人家都是卖一半,自己吃一半。吃的那半放不了,一半做成腊肠晒干,另一半重盐腌着,做成腊肉,和蔬菜们一起炒,且切且吃,足足能吃上半年。大户人家就是先做一次杀猪菜,全家人吃一顿新鲜的,剩下的才腊起来。

张茗阳却极是爽快,杀一头猪,叫整个庄子的佃农都来吃。

他的佃农很多,一头猪也就勉强够吃,不得不另外去别人家里买几十斤。好在到了年节,杀年猪的人家多了起来,倒也不难置办。

大块的猪肉放进咕嘟嘟翻滚着的大骨汤里煮,当猪肉煮好了,便提溜出来,让师傅们用刀切成大薄片,薄得几乎透明,一片片地放进酸菜汤里,和着切成片的血肠一起炖煮。

富户人家在炖煮之前,还会让猪肉过一次油,去一点油味,但这么做,便把新鲜猪肉里的鲜甜味也去掉了。

他们是在村子里炖的,庄户们不怕油腻,便在汤里多放些酸菜,那酸味直接便融化了猪肉的油腻,又极大地把鲜味凸显出来,猪肉与酸菜在这里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其实,既然称之为杀猪菜,那么这股鲜肉的甘美则是必不可少的。

阿青穿着一件普通的青袄,捧着碗,坐在一群人中间吃着,蓦然看去,和寻常人也似乎没什么不同了,完全看不出他的玉树临风来。

张茗阳忙着招呼客人,他便低头猛吃。

他的食量比起刚来时不可同日而语,今天吃得尤其多,旁边便有佃农的农妇和婆子们对他指指点点:「快看,他真能吃!这该是第四大碗了吧!」

「别指,那是张官人家里住着的客人。」

「他长得虽然好看,可是吃得也忒多了些,听说好像啥活也不会,张官人不赶他走吗?」

「所以说,长得好看有什么用?张官人虽然不嫌他,可要是等张官人成了亲,张太太肯定要赶他走的。」

「张官人都二十好几了吧,还不成亲吗?」

「不知道,听说镇上的刘员外想把闺女嫁给他,他没答应。」

「想嫁给他的多了吧?一嫁进来就是吃香的,喝辣的,谁不想嫁。要是张官人愿意,咱们庄里想嫁的就有十七、八个,哪里轮得到外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