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还抱!”
唐乏初突然感叹道:
“你知道你这名字怎么来的。”
“怎么来的。”
“我当时第一次抱你,你就咬住了我的喉咙。”
莫咽在他喉咙上轻轻咬了一下,笑道:“是这样吗?”
唐乏初笑而不语,在狼嘴上亲了口。
莫咽化作人形,抱着他亲吻上去。
半年后,狼林重建,人们时常看见林子里一个人和一条狼形影不离,人人都称呼那人为“毗狼人”。
-谨以此书献给狗狗小x-
-全文完-
第93章 后记
我的一个朋友曾经跟我说,我上一本书的后记很败好感,因为那时我的精神状态很糟糕,所以她没有当场告诉我,而是这段时间才告诉我。她说作者不应该在作品以外的地方发表自己对作品的解读,这会让她觉得是这个作者的能力有问题。
我在一定程度上认可她的观点,但我大概还是会继续写后记。最近我从写东西这件事上逐渐明白了如何审视自己,对我来说,只有用缺点和不足搭建一座精致的牢笼,无处安放的表达欲才会有所归属。尽管幼稚、荒唐、不自重,但那大概就是原始的我。我学会了接纳自己。
还是先道歉,真对不起大家,这本书拖了这么久,中间还断更了三个月。不断更的两个月里也是一个月只更了一两篇。这段时间里从来没有一个读者指责过我,大家都很温柔很耐心,就是催更的语气都好柔软,你们真的很好很好,我都没想到自己可以被这样对待。
我从小写东西便有一个烂习惯,就是只喜欢写开头,写完就跑。后来我想过这个问题,发现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当作者,因为大多数人想表达的东西仅仅是个段子而已,并不是个故事。如果你有个脑洞,它很赞,那确实很好,但是你要把它发展成故事,那你要写的可真的不仅仅是你想写的内容了,你得完整,得写很多不得不写、你也不怎么喜欢的内容,这是你讲故事的责任。
作者最好是杂食动物,不过我还真的不算,我喜欢的人设比较固定单一。好像好多人写书都会反复写自己钟爱的人设,无论主角还是配角都在几本不同的书里有迹可循。以后我还是想写些不同的人,不能说完全不一样,但还是要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