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乏初把香喷喷金灿灿的鸡蛋端上来,莫咽早就流口水了,它趴在炕上学着狗摇起尾巴来。
唐乏初并不让它吃,而是问它:“你喜欢毛毛?”
莫咽莫名其妙,“还好。”
唐乏初有些满意了,把鸡蛋往它跟前凑。
他有些恍惚地看着莫咽把脑袋埋进去吃鸡蛋。
他觉得自己挺奇怪的,一个狼本来就该和一个狼在一起。是因为莫咽可以化作人,所以他有感情了,舍不得了?
这还不算舍不得,这是一种更复杂更奇怪的感情。
他叹口气,这是人家的自由,他其实管多了。
他这个人哪都好,就是这个毛病大,特认亲,相处不久就容易产生感情,这样下去要出事儿的。
一只狼能活十几年,不知道进化狼的寿命会不会受影响,难道可以和人类一样长?……之前他家那只小花狗死的时候,唐乏初难受好长时间,这次这个更大,时间也更久……
唐乏初力不从心地想着这些,有些烦躁,他以前怎么没想过这些问题?早知道,早知道就不买了!
……还是买吧。
狼九个月到十二个月时有个发情期,到时候还真得给这只狼搞个小母狼来。
毛毛的确是不错的选择,他和郑阿哥关系又好……
当亲家?
可是他一开始养莫咽不是为了养儿子啊!
唐乏初纠结死了,他在炕上滚来滚去,差点滚到莫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