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这话用在黑雾和王庸身上真是再适合不过了。

“不过他那个小男朋友不咋地啊。”黑雾啧啧出声。

心太软了, 有点儿圣父的性格。完全不适合那个孩子。

“人家自己的男朋友, 人自己去调/教。你怎么管那么多呢?”

“算了, 人各有命。”黑雾叹气,故作深沉。

“嗯。”夜来这次倒是没跟他抬杠。

黑雾是最适合说这句话的人, 他这一生从未反抗过命运。

从一开始他就说过:“人各有命,你我做不得解。”

死亡悄然而至, 来的突然结束的更突然。当幸存者们以为死亡人数还要增加的时候,那个数字却骤然停住了。

“这些死的人醒来估计会做好久的噩梦吧?”这个游戏是梦境里的游戏,自然在里面死去的人并不会像魔鬼说的一样死去。

魔鬼这是蛊惑人心,却没那么大的能耐。

“当然。”他的蠢父亲靠着一群被他以契约绑定的除魔师来办了场游戏。

可惜除魔师生来就是除妖魔,保护无辜的人的,哪里会因为他而真正的伤害无辜人?

“不管?”黑雾游弋在夜来身边。

他挺想捉弄一下那个魔鬼的,但是很可惜,夜来不允许他出手。

“劝你最好别动心思,那个让你看对眼的小朋友,我可不想惹。”跟蒙恬一样,大智若愚,不声不响的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

“那算了。”黑雾难得老实。

夜来都不愿意招惹的人,那它更不愿意招惹。

“乖……”

啧,敷衍。得夸奖的黑雾可是没有半点高兴的腹诽。

“那么,废话不多说,第三场游戏,开始~”魔鬼丝毫不给众人喘息的时间。

第三场游戏:绝望的男孩儿。

在规定的时间内,男孩要找到足以打败富家少爷的武器,否则即会被杀死。

富家男孩认为自己遭到了背叛,不洁的少女被杀死了。还剩下那个学生,所以男孩也得死。

那么怎么做才会避免死亡呢?

是玫瑰。

如果男孩从一开始就把玫瑰收回,用心呵护,不理少女。那么,富家少爷的便不会理会一个无权无势又恐女,“有眼无珠”看不上少女的木讷小子。

但是如今,玫瑰是“少女”们的护身符。

“男孩”们是该选择自己去死,还是选择让“少女”们做替死鬼呢?

这是一个考验人性的问题。

“不,不要抢我的玫瑰!”活下来的人脑子很少有缺根弦的。

很多人已经猜出了是玫瑰。

因为第一场里面拿到玫瑰的“夜莺”不会死。第二场里面,拿到玫瑰的“少女”也不会死。

所以按照这么简单的推论,第三场里,拿到玫瑰的“男孩”也不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