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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林氏企业跟肖楚珩什么关系,我只知道一看林景和这用力过猛的表情,我就想自插双目!”

“我们珩珩整天要忍受这么一个舔狗油腻男,妈妈太心疼!”

“林景和也就靠这点家世了,要不然连我珩的西装裤都摸不到!”

“我也好想跟珩珩共进晚餐!”

林景和手指往下滑了滑,新闻上了热搜不到一个小时,评论就已经过千了。

这些人都特么闲着没事干了吗?

林景和冷笑一声,自插双目,油腻男?只靠这点家世?

是时候展现自己的实力了。

林景和在自己的房间里打量了一圈,最后选了靠墙边的奶白色贵妃椅,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调出照相机,顺便拉了一下自己衬衣的领口,眼神微微侧向一边,咔嚓一下来了一张自拍。

林景和看了看照片,无美颜,无滤镜,任何一部手机里自带的照相机拍出来的效果。

现在这个社会,不用美颜相机,就跟在大街上裸奔一样,一般的人都看不下去,皮肤要不干要不就是油,毛孔粗大,黑头明显,疤痕痘印,全部都会呈现出来。

如果是原身那张脸,他肯定也得用美颜,但是现在他已经脱胎换骨,高清像素之下他的皮肤毫无瑕疵,水润光泽,估计明星看了之后都会自惭形秽。

林景和打开微博,按理说自己一个无业游民,平时就发发日常,粉丝能破千就不错了,但是自己的粉丝竟然多达一百万。

原因无他,自从原身当起了肖楚珩的舔狗,他的粉丝就开始与日俱增,不过这些粉丝都是黑粉,逮着机会就要喷他。

相比肖楚珩七千万的粉丝,他才一百万,看来剩下的人都嘴下留德了。

林景和把刚才的那张照片传了上去,配文相当凡尔赛:“幸亏没出道,要不然这皮肤状态,化妆品广告的通告不得累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