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离利落的起身,临走时反而笑他:“你可真大方。”

黎云和背对着窗户,他站在黑暗里,神色沉静,让人剥不到他层层伪装之后,压下的复杂心思,修长的手指摩擦着腕骨,冷峻的侧脸颇为漠然。

这是一种不加任何装饰的他,不加掩饰的冷漠至极,不懂情爱,真正的黎云和。

黎云和大概已经记不清当年的事情了,与林慕在一起的时候,年龄不大,在新生晚会上草草露面,意外被他抓住,当着众人指下,来来回回追了半年。

彼时黎云和十九岁,正是年轻的年龄,偏偏被黎家家主控制,差点莫名其妙的订下婚约,安排“顺遂”的一辈子。

黎云和活了十九年,叛逆来的突如其来,他在林慕的追求下点头,带着他出席黎老爷子的生日晚会,做尽让他不悦的事情,任人嘲讽,依旧不改。

这就是他记忆里,与林慕在一起的原因。

至于纪司青,那是他第一次想占有一个人。

两年前看到纪司青的一瞬间,他衣着单薄的站在雪地里,给人的感觉就是可怜又漂亮。

就像现在一样,顶着一张惨白的脸沉睡,盖着棉被还是手指冰凉,让人想要传递暖意,哪怕他全部不接收,或者说,纪司青就是他的所有物。

他让黎云和平淡无波的心,一次次起波澜,这个人眼睛亮晶晶的,一次又一次说他喜欢自己。

纪司青骄傲又富有才华,甘愿待在自己身边做一只金丝雀,所以他给他机会,让他去做编剧。

喜欢原来是这么重要的事情啊,甚至把真心放在自己面前,可黎云和的真心一文不值,甚至没有温度。

黎云和摸了摸他的脸颊,俯身吻上冰凉的唇瓣:“那就好好喜欢我吧,纪司青。”

我又能给你什么呢,大概是尽量不让你伤心,喜欢对于现在的我而言,太难学会了。

纪司青苏醒的时候是在下午,黎云和拿着棉棒压在伤口上,另一只手看着床边的电脑,偶尔敲击几下,面色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