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好的故事,我怎么没听过?”霍桑知读完了这里有的三页纸,看着他:“还有吗?”
温召一愣,有些神奇:“你在跟我催稿?怎么样,这故事是不是很有意思?”他紧邻霍桑知坐过去:“那你觉得,把这些故事编成画本,是不是很赚钱?”
霍桑知替他整理乱糟糟的桌子,把三页稿子在桌角磕了磕,放回原处,点头:“故事是挺有意思的,但你写的这些东西都太口水话了,字差的也不是一星半点,还有错别字。”说完他撩起眉峰,“我看你平日里还教学堂的孩子读书写字,别把人孩子教坏了。”
好好的温召被他贬低一通,还不服气了:“你得体谅体谅我没写过毛笔字,还有,错字在哪?我不信我一个读了九年义务教育的人,还能有错字……”
直到霍桑知给他圈出来,一页的涂涂改改,温召还以为什么呢,原来就是简体改繁体,这也是温召一直改不过来的毛病,繁体字太难写了,他记不住笔画,有些就用简体代替,就偷这么一步懒,就被霍桑知捏在手里,让他原模原样照着再抄写一遍。
“若是你只是写着玩,便没那么多约束,但你若想以此来搞一番事业,就得改变你一贯的辞藻风格,行属于这个时代应该有的文风,至少不能偏离太远。”
他这话有些奇怪,若只是提醒温召行文风格奇怪要做出改变,断不用提及的这么具体,仿佛他就是知道温召不属于这个时代似的。
温召先是有些诧异,感觉有些不自在,随后又有些心虚,他这些日子实在过于放纵做出许多违背这个世界常理的事情。
霍桑知见他还知道反省,深感欣慰,殊不知他行事随性,时常出乎人预料之外,随手拿出千古名句,随手一写就成名垂千古的故事,如若一直这样张扬,迟早会引起他人注意。
那白家小少爷和红娘,任谁一个拿出来,背后都有不小的势力,如今都愿意主动与他亲近,更别说水仙斋的勒新,虽有他牵线搭桥,但真正能引起他们的注意,还是温召自己的本事。
温召那些手段,霍桑知多少是知道的,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不想让他出头太过,到时候成了敌人瞄准的靶子。
“你们那个文雅贤庄,我瞧着挺有意思,不如也加我一个?”既然不能全然规劝他,那不如参与进去,至少有他把持着,不会轻易让人打上温召的主意。
“你?”温召狐疑:“你每日忙得要死,有时间管?”
霍桑知哂笑:“我没时间,可以派人去,我瞧着明帆这段时间就很闲,正好去办这个事。”
远在清灵川的霍明帆,每日跟着勒新吃香的喝辣的,整个人都被喂胖了一圈,他还不知道又被他亲哥算计上,乐栽栽的陷在温柔乡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