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笙之所以会出现在这个家,出现在他的房子里,是他首先提出来的要求。
荆丛辙率先说服自己,凡事可以商量也可以容忍,大不了还可以板正曲笙的坏习惯。
从清早的一杯咖啡开始,他手把手教他做,从晨跑开始,他放慢步调等待他跟上自己的节奏。
不知从何时起,他偏离原本的轨道,向着全然未知的方向行进。
那场他鬼使神差去看的酒吧演出,鼓点震耳欲聋,吉他音色始终萦绕在耳边,舞台上激情挥洒汗水的青年闪闪发光,令人望尘莫及。
荆丛辙发现自己之前的判断错误,曲笙没有在混日子,他只是坦率而真挚地坚持自己所热爱的生活。
看到曲笙电脑上自己不同时期的照片,荆丛辙的第一反应是捉弄,但很快他就知道不是。
曲笙不太能藏得住眼神,他每每望向自己,那双灵动的眼睛总有话要说。
荆丛辙收到过太多人的爱意,无论是上学期间还是工作以后,哪怕知道他有女朋友,还是会有许多人往他面前凑。
或许是因为他的这副皮囊,或许是因为他的出身和能力,人们爱一个人和喜爱一件事物是一样的,总要有可取之处。
可曲笙实际上有些怕他。
为什么怕他还要喜欢他?
他想把曲笙留住,想把事情搞清楚。
当曲笙向他提出辞职,他没有丝毫意外。
他们是截然不同的人,荆丛辙习惯按照规划好的一切有条不紊地运行,曲笙则会打破一切,重新拼一条适合自己的道路。
“我想辞职。”曲笙说。
荆丛辙回答:“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