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队的社交平台账号一直是舒梓媛打理,但她经常比某些男人还粗糙,照片一点都不直接扔上去,还是摄像看不下去,主动找上她,要给乐队帮忙。
“先说好啦,”舒梓媛也很爽快,“我们没有多余的钱付给你。”
摄像挺帅的一小伙,个子也高,笑起来清清爽爽,说起话来却有浓重的北方口音,很脆亮,“行,我自愿的,就当是押宝。”
那已经是半年前的事了,转眼他们也认识了这么久。
青红太好了,有舞池、有乐队,也有他们永远不会涉足的第三层楼,有钱人消遣的地方。
上中下级分得明明白白,却总能在拐角处碰到不该碰到的人,遇见意料之外的缘分。
演出结束,曲笙不想立刻回去,绕过人群先去了躺厕所,被一个戴帽子的男人拦住了,扯着自己的衣服就要他在自己身上签名。
平心而论,灵市这么大,想要出名的乐队千千万,他们只是在青红唱了小几场混了个面熟,连赵恒的乐队都比他们名气大,青红是一个跳板,赵恒早就不在这儿呆了。
曲笙头一次见到这么热情的乐迷,被唬得一愣一愣,稀里糊涂就签了个名,听那人一连串叠声的“谢谢”,还怪不好意思的。
他进入厕所的单间,转头看那人还站在原地没有走。
到家是凌晨两点半,看到玄关处摆放齐整的皮鞋,曲笙知道荆丛辙又出差回来了。
他先看了眼阳台,确定摇椅上没有坐人,又看了看书房,门缝里也没有透出的光,注意力全集中在这两点上,一转头发现荆丛辙站在卧室门口,差点一个心梗厥过去。
“你干嘛不出声!”
“已经很晚了,你希望我出什么声音?”荆丛辙打量曲笙的装扮,最后定格在他那缕暗紫色的头发上,“你把头发染了?”
曲笙心里想管得着吗你,嘴上说:“没有,洗一下就掉了。”
荆丛辙:“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