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是纯粹的黑色,很干净,眼里带着星火似的光,和那个乌烟瘴气的地方格格不入。
“……可能是因为,你和以前的我很像。”沉默良久,余昧轻声答道,“也喜欢站在那个位置往外看,做梦都想出去。”
不同的是他没有遇到所谓的“好心人”,领养他的人只想从他身上谋取利益,转手就将他卖进了娱乐圈——甚至现在过了那么多年,他想问那对夫妻要回当年的签约合同,都要花不少钱去买。
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后来能遇到余煦,也算命运对他一种颠倒的救赎。
作者有话说:
明天有事,所以今天提前更了
第78章 情歌
聚餐在中午,早饭之后余煦就出门了,猫也回窝睡觉,偌大的客厅突然安静下来,余昧还觉得有点儿不习惯。
客厅里没有阳光,他索性抱着吉他去了琴房,打算把要交的两首歌写完——越拖下去就越没心情写,何况答应了余煦之后出去走走,总不能食言。
写歌是需要灵感的事,词也好,曲也好,似乎都要求充沛的灵感和天时地利。但从业以来他很少有灵感匮乏的时候,大概因为歌里很少写自己的经历。
像面镜子,或是玻璃匣,看过的事物都映在那里,没有波澜也不会褪色,等到写歌时自发自然地涌现出来,就成了灵感的来源。
他不确定这种无波无澜的漠然算不算一种天赋,但至少这能让他在几个小时里写出一首符合公司要求的歌,也算省心。
然而这一次,大概因为时间还充裕,他鬼使神差地想往歌里加一点自己的经历。
像是之前写那首送给余煦的《痕迹》,严格来说里面也没有包含什么感情,只是“经历”——那些留在他记忆里的、两个人一起度过的时间。
不同的是之前的曲子是现成的,他只需要往里面填词,而这一次从作曲开始,每一个音都是从零开始。
他在窗台上寻了块阳光能照到的角落,抱着吉他坐在上面,闭上眼,开始回忆他人生的前二十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