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煦还是知道分寸的,很快放开了他,也不说话,就这么低头看着他,澄黑的眼底映出一片暖光,晃动着有些缠人的深情。
关阳那句话就莫名其妙地晃过脑海,“小别胜新婚嘛”。
“好了,”他垂了垂眼,知道怎么对付缠人的宠物,“去帮我倒杯水。”
余煦“嗯”了一声,听话地转身朝厨房走去,看起来心情很好,也不知道是因为这个拥抱,还是单纯地被他需求。
他看着余煦的背影,无端联想到摇着尾巴的小狗。
算了,他在心里摇了摇头,有些疲惫地想,这么高兴就随他去吧,抱一下也不会少一块肉。
——此时的他还没有意识到,这个想法会变成他一步步纵容对方、最后掉进猎物陷阱的导火索。
走进客厅时余昧发现茶几上的花变成了一小盆多肉,淡粉色,像猫的肉垫。
余煦递给他一杯温水,加了蜂蜜,说是对嗓子好。
他接过来,垂着眼慢慢地啜,空气就安静下来,只剩下猫轻微的呼噜声。
余煦坐在一旁,看着他低头喝水的侧脸,就想起几个小时前在演唱会上见过的那个余昧——当时他坐在台下,隔着十几排的人和舞台灯看他,只能看到钢琴前那个一身白衣、发着光似的背影,还有大屏幕上投出的特写画面。
那时的世界也很安静,压抑着嘈杂的安静,像被钢琴声滤干净了。
余昧就坐在那里,略微垂着头,白金色的发丝以一种精心设计过的方式垂下几缕,整个人看起来干净又清冷,像一件优雅的工艺品。
颈侧却贴着纹身贴,和机械风的舞台呼应,那两颗泪痣也像刻意为之的仿生人标记,泛着红,和高饱和的舞台妆一起,将他的侧脸轮廓衬得愈发精致。
很少有人能像他一样,兼具艳丽和透明的两种质感,妆是艳的,内里却像高岭上的玻璃玫瑰。
——和眼前这个穿着宽松半袖、刘海都柔软垂下的人很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