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歌没太注意乐胥的表情,也没放太多注意力在弹幕上——她是很认真地在给乐胥的游戏做试玩,因为除了乐胥工作室的同伴之外,她应该就是最清楚乐胥对这个游戏倾注了多少心血的人了。
他会熬着夜反反复复地测试程序,会在睡到迷迷糊糊时灵光一闪、又突然清醒着爬起来记下灵感,会蹭在她身边兴致勃勃地讲制作的进度和设定——哪怕那时候已经熬了好几个晚上,眼睛也总是亮得惊人。
但其实,以独立游戏和roguelike的受众数量而言,即使这个游戏做得再成功,收益对于乐少爷来说也不过尔尔罢了。
一切都是因为他喜欢——他喜欢一个新的世界在自己手中诞生,也喜欢将自己的世界分享给别人、为别人带来快乐的那种感觉。
楚歌的进度很顺利,deo的全部流程恰好就是乐胥所说的半小时左右。因为roguelike具有相当强的随机性,楚歌于是又开了一局继续游戏。
这次她的操作就更熟练了不少,也能抽出空来多看几眼刷得飞快的弹幕了。
半个小时过去,弹幕的重点终于又都回到了游戏本身上。楚歌一边玩一边顺口提了两个小建议,乐胥认认真真地记下了、准备过两天回工作室一起讨论一下。气氛还没严肃多久,弹幕一下子又刷得飞快:
“狂哥脖子上,好像有个印子!”
“宁就是当代列文虎克?”
“艹好像真的有!”
“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弹幕刷得实在太多,楚歌想不看见也难,顺势低头看了眼——低了头才意识到,自己的脖子自己是看不见的。但看不见也没事,有人能看见——乐胥比她更早注意到弹幕,第一时间都低头去看她的脖子。她穿的睡裙是个小圆领,还挺保守,本来进书房的时候是看不出什么的。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衣领稍微歪了那么一点点,于是……就漏出了那么一点点原本刚巧被遮住的痕迹。
乐胥脸皮薄,第一反应就是想要伸手去遮,手都已经抬起来了又忽然顿住——他也不傻,这大庭广众的,不就更欲盖弥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