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启明一觉睡到傍晚才醒,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江妙妙还在不在。
他走下楼,找了一圈发现她蹲在放杂物的房间里,松了口气,懒洋洋地打着哈欠问:
“你在这儿干嘛?”
“清点物资。”
事都做完了,只好自己给自己找事做。
陆启明来了兴趣,走过去蹲下。
“我们还剩多少东西?能撑多久?”
“这要看情况。”
“嗯?”
“如果愿意半死不活的撑,那么还能吃一个月。可要是想好吃好喝地活着,顶多能吃一星期。你想要哪种活法?我想要后面的。”
人其实是非常顽强的物种,不吃饭可以活两周,不喝水可以活一周。
末世爆发前,常看见新闻上说某某深入森林迷路,靠着吃草叶喝溪水活几个月。
他们也可以这样活,饿到受不了了才吃一口东西,肯定能撑很久。
但问题在于,末世不能出门随时有生命危险已经很痛苦了,还吃不饱喝不足,活着干吗?
江妙妙看着他,陆启明说:
“当然要好吃好喝,不然遇到丧尸,我们都没有抵抗的力气。”
两人意见达成一致,江妙妙点头,把纸盒放回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