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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穿一件白色短袖t恤,简单到没有花纹。下面是黑色睡裤,配一双凉拖鞋。

这种街边老大爷度夏时最爱的装扮,穿在他身上却显得修长挺拔,一股竹林般的气息扑面而来。

平日里那个穿花胖次的猥琐男去哪儿了?

他现在简直比小明星还明星啊。

陆启明对此毫无察觉,插着兜懒模懒样地走到桌边,用手抓了片火腿塞进嘴里,嚼了几下皱眉。

“还是咸了点,下次得泡水再炒……你在看什么?”

“没有没有。”

江妙妙收回目光,低头吃饭,吃到一半忍不住问:

“你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

陆启明继续吃菜,随口说:

“厨子啊。”

“你做饭根本不熟练。”

“额……抢银行的。”

“哪个抢劫犯的手里连枪都没有?”

他抬起眼帘,“你突然关心这个做什么?哪怕我之前是死刑犯,跟现在也没有关系了。”

比如金半臀,生前肯定是个大土豪,开奔驰泡网红的那种。

现在还不是被关在杂物间,给他们当血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