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景峯脸倏地一热,快奔三的大老爷们,头一次脸红的像深秋里的红柿子,他解释:“这这是花店老板替我选的,我没送过花,不不好意思。”
“想不到崔警官还是个纯情的男人,这可真是人间极品。”
崔景峯手不自然的挠着后脑勺,憨厚笨拙的样子若是被局里那几个人看到了,那可真的是他们茶余饭后最佳的谈资。一向擅长解读人微表情的他,如果解读下此时此刻的自己心跳紊乱,手足无措,表情僵硬
一句话形容最为贴切:裤子里进蚂蚁,坐立难安。
见好友在调戏这位一脸正气的刑警,洛小玫道:“菲菲,别闹了。”
见他一脸窘迫,后脑的头发都快被他撸秃了,单菲菲这才作罢。
“崔警官,前两天真不好意思。有关案子,有什么我能帮忙的吗?”
回到工作话题上,崔景峯立刻进入状态,忘了刚才的窘迫。
“洛小姐,你能否回忆起十一月六号晚,也就是你被凶手袭击时的情形吗?”
洛小玫脸色本就苍白,听完这句话,平静的面上倏地染上痛苦之色,她捂着自己的脑袋,颤颤巍巍的道,“我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那晚,我被公司派去接待一位重要的客户,然后喝了很多酒。但是我没醉,后来我就打计程车回去然后然后我就不不知道了。”
有一种症状叫做“选择性失忆”,在心理学讲是一个防御机制。通俗来说,就是一个人在遇到强烈的刺激伤害后,这个刺激让这人无法接受。那么,她在潜意识里就会选择忘掉这件事情,因此形成“选择性失忆”。但是,患者虽然表面上看上去像是忘掉这件事情,可这件事给她造成的阴影还是潜伏在心底。很显然,罗小玫现在就是选择性的将当晚遭遇袭击,险些送命的记忆屏蔽了。
见洛小玫神情痛苦,崔景峯面露难色,又夹杂一丝不忍,知道她只是不愿意回忆起当然的情形。“洛小姐,可以的话,希望你能努力去回忆一下。因为你是这起连环杀人案受害者中唯一的幸存者,你的证词很重要,真的。”
洛小玫缓缓抬起头,看向他崔景峯很英俊耐看,鼻梁俊挺,棱角分明的轮廓散发着一股硬汉气质,与他真正的身份明显的格格不入。崔景峯家境优越,父亲是宕城有名的地产大亨。崔景峯从小立志做一名警察,所以长大后并没选择跟随父亲的步伐,即使父亲极力反对,他还是选择跟随自己的理想。因为平时过分低调,他“富二代”的身份,只有刑罪知道。
富家公子和正气警察,他完全属于后者,且从头到脚没有一点富家子弟的那些花花肠子。可能是被他身上那股凛然正义之气所感染,也可能是男人那双坚定有神的双眼很熟悉。洛小玫的思绪就在这种复杂不明的内心氛围中得以平静她努力在脑海里将当晚的情形推敲,暴晒出来。
“那晚我在酒店门口叫了一辆出租车,快到小区门口时,我就让司机把我放下,想自己走回去。”
“当时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