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轻轻挂断了。
齐越住在丛云家的时间也少了,他毕竟更习惯大房子,也要多陪父母长辈。
两个人住着的时候,也有格格不入的情况,他爱奢华,她喜欢简朴,他总是一味忍耐了,反而有点憋屈。
有一天,他已经结婚的表妹还有王宜兰去酒吧惹了事,碰上一些拆白党,他去英雄救美,回来一身烟酒味道,嫌浴室太窄,洗澡水太小,就回父母家去了。
丛云终于打算搬家,收拾了东西,要和齐越一起住到望江的房子。
离开菜园那天,她有点不舍。
齐越说好了要和她一块儿搬东西,但又失了约,因为他结婚三个月的表妹已经在闹离婚,在家以泪洗面。
他心肠太软,太爱呵护世上的玫瑰花,不能放任不管。
丛云终于发现,像她起初预感的那样,她也只是他心目中一朵普通的玫瑰花。
丛云在江边遛着小黄狗,怕它对着一群萨摩耶哈士奇胆怯,特别给它起了英文名“little yellow”,出门前做了思想工作,提醒它,它才是地头蛇。
等她遛狗回来,发现齐越过来了,家里有许多行李,随便放着。
他叫了鳗鱼饭外卖,和丛云一块儿吃晚饭。
他问丛云住的习惯吗?
丛云说挺习惯的,问他家里的表妹怎么样了。
齐越说:“我发现五岁以上的女人都不是省油的灯,她哭着分走了丈夫一大半的财产。”
丛云微微一笑,问:“你有几个表妹来着?”
齐越说:“三个。”
丛云说:“今天特别巧,我刚买了三条鳗鱼,回头给你表演活杀鳗鱼,只要用竹签钉住鱼头,细刀一剖,去掉多余的内脏脂肪……”
齐越停住筷子,问:“小疯子,你在吃醋吗?”
丛云有点痛苦,除非她病了,不然他不会将她放在优先级。
这个房子也是按他的喜好装饰的,浴室很大,两个,一个冲澡,一个泡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