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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魏律法规定强奸者,绞;未成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更详细些,欺奸有夫之妇者,死;无夫者,杖一百七;十岁以上女者,杖一百七;十岁以下女者,死,虽和同强。

凡豪势之人,强夺良家妻女奸占为妻妾者,绞,夫殴妻致死者,绞,等等。

而对受害女子也有明确安置,强奸妻前夫女,并杖一百七,妻离;男妇受翁欺奸,男妇归宗;父妾受欺奸,妇人归宗等等。

然而官府无法时时刻刻盯着每个人,元清帝也顾及不到所有,总会有豪强贵族私下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便是宗室中也有不少,加上受害女子多数都会隐瞒,律法在许多时候形同虚设,元清帝也没有办法,只能慢慢一步步来加强。

加上慈善一事事关大额银钱,天长日久难免财帛动人心。

所以关于慈幼局一事,他思来想去,选择交给太后和皇后几人来办,再加上许多闲来无事的命妇,对这种出风头涨名望的事想必会极热衷。

果不其然,慈善拍卖会当天,算上捐款,总共统计了近三十万贯,还是各命妇们克制后的结果,毕竟没有哪位官员会愿意沾上贪腐的名号。

元清帝瞧着皇后几人一箱箱拉回来的银钱,心中感慨,同时暗下决定,像这样的慈善事业一定要继续下去,扩散到全国,当然相关制度也必须完善。

“这些命妇下次未必会再捐这么多。”皇后也有她的考量,“我打算下回连长安城的富商家眷们一道邀请来,恐怕就不是区区三十万贯了,不过要她们甘心捐钱,得有一个彩头,这便得劳烦陛下了。”

“什么彩头?”元清帝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