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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他盯着自己,想起头上的小广玉兰银镶玉簪子水头一般,她真为自己简朴的装扮而羞愧,这一刻,竟生了跑回家去换身行头的念想。

因怕佳人被他看得不自在,庞致走到文房四宝面前,从笔山里挑了一只毛笔,下意识道:“能不能请你替我研磨?”

红袖添香,赤裸裸的暗示。庄颜抑制不住内心风起云涌。

见她站在原地不动,庞才觉得方才的话说的不妥,现在她还没有嫁给他。摇了摇头,自己的动手拿起了墨条,道:“是我唐突了——姑娘平日里写的什么字?”她惯写瘦金体,他都知道,只是为了找话说而已。

不想庄颜的答案有些出人意料:“簪花小楷。”

勾了勾嘴角,庞致莫名其妙的笑了。他笑他的妻啊,为了留个好形象而故意掩饰,其实不用的,他就爱她本来的样子。

“劳烦姑娘替我寻个毛毡来。”黄不羁桌上摊放着几本书,毛毡不知道收捡到哪里去了。

庄颜对黄不羁的书房并不陌生,扫了一眼便发现,毛毡就放在书架至上往下数的第二层。

因太过紧张,她放松脚势,一步勾作两步走,到了书架面前,踮起脚尖、举起手往顶上够。

快到六月初,庄颜嫌窄袖衣裳太贴身,出了汗腻在身上不舒服,于是着了广袖,纤细的手刚举过头顶,大袖几乎快褪到肩膀,藕节儿一样的玉臂缓缓现出。她慌忙收回手,捂住手臂,悄悄回头看了那人一眼,他应该没有看见吧?

余光瞥见方才的画面,庞致的咬肌动了动,真不该叫她拿毛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