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意叫阿姨晚点买早餐,就知道你会起的晚。”
他很不经意地说,她却很有意地去听。听他这么露骨一说,童向晚嚼在嘴里的包子顿时食不下咽,很是尴尬。有其他人在,不用这么露骨?她还是希望能含蓄点的。
显然想多了的人,是她。保姆压根不在意他们说的话,只顾自个的给他们倒热牛奶,然后忙活自己的去了。厉莫言随意喝了几口牛奶,抬手看了手表,忽然问她,“吃完了没?吃完了带你去个地方。”
童向晚略有一愣,不知道他要带她去哪儿,连猜测的可能都没有。她只能问,“去哪里?”
“吃完了带你去就是了,问那么多干嘛?”厉莫言显然是想卖关子,不给她机会让自己说漏嘴。想来是想给她惊喜还是别有用心?一般就厉莫言的思维,肯定不是什么正常地方。
她只好首先声明,“别动什么歪脑子,我这人很有原则的。”
厉莫言当即白了她一眼,“得了,就你还有原则?整个以自我为中心的蠢女人。”
“……”他是对她看死了。
厉莫言说时脸上带笑,算是半开玩笑。他见童向晚无言以对,心情颇好,便掐着她的小脸,宠溺地说:“可我就喜欢你这个自以为中心的蠢女人。”
童向晚被他掐的生疼,含糊不清地反驳一句,“我看你就是一个神经病。”
厉莫言则亮着眼睛笑眯眯,“那又怎样?你还不是跟个神经病上c黄□?你脑子就正常了?”
“……”好吧,她决定保持沉默,她丢不起这个脸。
童向晚吃完早餐,便被厉莫言带走了。他驾车过了a市的护城河,去了溪河镇。来到溪河镇,沿路风景已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都有好多地方辨识不出来了。原本低瓦石砖的旧屋不见了踪影,有的是新盖的小洋楼和绿荫茂密的树木。有一点像美国小镇的风格。
“这里几乎成了a市有钱人住的地方。溪河镇的空气好,所以就把这里开发成富人区了。”
“哦。”她不经意地“哦”了一声,并不十分在意。直到厉莫言把车停在一处小洋房旁,童向晚才稍稍有了些在意。虽然认不出这个目的地是她记忆里的那个部分,但她想,一定是和她有关系的吧。
两人下车,但都很有共识地去前进,只是依靠在车旁,看着这栋小洋房。
“还记得这里吗?”
“不大记得了,改变太大,有点认不得方向了。”
“这是你家。”厉莫言不轻不重阐述一个事实。
“哦。”童向晚也回一个不咸不淡地答案。
然而,厉莫言好像此次前来的目的并不是这个,他使个眼色,“要不要敲门看看?”
童向晚摆手,“不用了,这里肯定换主人了,我们冒然敲门,别人会真当我们神经病的。”
厉莫言扑哧笑了起来,“这里的主人你可是认识的。”他这个回答,很有震慑力,至少,童向晚愣了好一会儿。她在a市有印象的也不过尔尔,温七七家一直在a市区,就算有钱没处花,也不会选择这里吧?太讲究了。不符合她家国情。然后是温礼,似乎有些不可能,厉莫言干嘛要带她来?这就是不符合逻辑了。那最最后,她能想到的就是原本就有她家房产证的赵素素?
童向晚忽然瞪大眼睛,十分不确定地看向厉莫言,“赵素素?”
“打个招呼?”厉莫言很欣赏童向晚的突然聪明,他挑了挑眉毛,十足的兴趣。
“你真有意思。”童向晚冷笑起来,“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和她没关系。”她和她真的是一点关系都没有,无论是亲情,更甚至最直接的血缘关系,他们都没有。
赵素素不是她的亲生母亲,早在八年前,她就知道了这个一直困惑她的答案。她终于知道,为什么作为母亲的赵素素会撇下她带走童乔伊;她终于知道,为什么作为母亲的赵素素对她没有一丝丝的母爱;她终于知道,为什么作为母亲的赵素素会讨厌她。
因为她不是她的女儿,只不过是爸爸在腊冬的晚上,从a市做工回来,在护城河的边上捡回来的弃婴。明明童乔伊是童家唯一的子孙,而受尽奶奶宠爱的是她童向晚。一个捡来的孩子,处处要强,把自己的女儿贬低成一文不值。童向晚处处有奖状,风生水起,笑容满面。童乔伊却只知道吃,胖得被小男生欺负,哭得肝肠寸断。赵素素不是滋味,越来越讨厌她,情有可原。她的光芒把童乔伊盖住了,害的童乔伊被人嘲笑到大。聪明姐姐,笨妹妹。一个娘胎里出来的,怎么差别这么大?有一个童向晚就行了,童乔伊还是回到妈妈的肚子里去吧。这些嘲弄伴随着童乔伊一年又一年,也让赵素素对童向晚的积怨日积月累。那个母亲不更爱护自己的子女多一些,这不过是人之常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