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事的他,却记住了这句话。
十一岁回到香港,对于陌生的父亲,纪齐宣有着强烈的排斥。加上他孤僻性格的驱使,在学校里更是没有朋友。他不会笑,与他妈妈一样。
纪老头觉得,该为找几个玩伴。那也是纪齐宣,第一次去曾唯一家。
他被纪老头领去曾家,那天他穿着典型小少爷的西服,在脖子上系着蝴蝶结。他很少这么穿,虽然不喜欢,也不介意这么穿。
如今回想那天,依旧是记忆犹新。那时夕阳西下,橙黄的天际涂抹一条条痕迹。他初下车,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头青丝如瀑布倾泻,一身白裙的女孩。她赤着脚丫,踩在青石,手捧一束玫瑰花,白色纱裙在夕阳的橙黄天际中微微扬起,折射的淡淡橙光恍如隔世。
他当即愣在原地,忘记步行。
“一一。”旁边的父亲唤了一声,那女孩把头转过来,离得远,他看不清楚她的脸,只知道那道他一直望尘莫及的淡淡橙光正在朝他靠近,橙光越来越强,他的心不知为何突然紧张起来,低垂着眼睑不敢去看她。
玫瑰花的清香扑鼻而来,他还未反应过来,一束玫瑰花端在他眼下,他一愣,才把头抬起,却见一双清澈见底,干净透明的大眼正对着他,“你就纪齐宣?长得好漂亮。”她鼓着腮帮,看起来嫉妒羡慕,又好奇地打量他,龇牙笑出一口白牙,对纪老头说:“纪伯伯,这个小老公很漂亮,我很喜欢。”
她强硬塞给他一束玫瑰花,“给你。”
他被迫接受一束还带着水滴的玫瑰花,包装还算精巧,上面写着不好看的字,“致我亲爱的小老公,纪齐宣同学”。
“接受我的玫瑰花,以后就是我的人了,走,带你去见见我朋友。”说罢,不由他,直接拉起他,往屋里跑。在那天,他认识了李萧山、赵素颜还有林穆森。
他们都叫他,纪大美人。他们都认为他漂亮了,没男孩样。他都不介意,唯独只把目光投向一直笑的很开心的曾唯一。她周身持续散发着似曾相识的淡淡橙光,可她会笑,笑的那么明媚,那么开朗,与记忆中的影子截然不同,却让他产生强大的悸动,想靠近,更接近。
她也笑他很漂亮,她眼神传递出来的是开玩笑,他却很认真,开始锻炼自然,让自己更像个男人。只是想成为她口里的“小老公”。
其实他并不喜欢她的圈子,很闹腾。他是个喜静的男孩,因为有她在,他愿意忍耐。他们十三岁去酒吧,曾唯一十三岁开始穿高跟鞋,开始学喝酒。她常常喝醉,他总是默默背她一路,但她不知道每次背她回家的是他,她不去问这事,他也从来缄默。
上了高中,她开始疏远他。他是全校众所周知的成绩好,家世好,样貌好,三好生。她和她的朋友是同学里最鄙夷最可有可无的学生,不读书,目无师长,全靠家底在学校混日子。
高中那段时间,她最爱的地方,酒吧,舞厅。她是个张扬的女人,学了拉丁舞,就想卖弄风姿,把自己最绝艳的一面展现给别人看。
她不爱和他说话,可以说已然把他全部忽视了,有什么聚会,不再邀请他,以前常常挂在嘴里的小老公,已经完全不再重现。
他知道她嫌他无趣,不喝酒,不跳舞,只知道读书。他不是爱读书,而是他除了读书,没什么可干的。他不喜欢闹腾,无论自己怎么努力,始终不喜欢。可偏偏,她只喜欢她的闹腾,喜欢她洋溢笑容的脸。
他并不是完全痴呆地去读书,每晚放学,他总会站在曾唯一家门口,等她,准时十点,她若没回来,便会去她常去的酒吧找她。她知道她为人虽然放纵,但有自己原则,超过十点不回来,一定是出了什么事。
她只有一次,十点整没回家。他去找她,却在酒吧门口,看见她坐在地上,昏睡过去,赵素颜则一直着急地拍曾唯一的脸。而林穆森正在打架,和一个染着黄头的男子厮打,几个男人围攻,哪是他们的对手。他走过去,蹲在曾唯一旁边,冷冷地问赵素颜什么事。
赵素颜告诉他,那些男人想带曾唯一去开房,她不从,他们人多,斗不过,她被人误撞到栏杆上,晕了过去。他什么话也没说,冲过去就给那些男人一人几拳。他一直是个斯文男人,都以为他很弱,谁曾想过,一个这样漂亮的男人每天坚持锻炼,只是想证明给一个女人看,他也是个男人?足以保护她的男人?
他虽然把他们都打趴下了,但他也受了伤,可他还是坚持背她回家。
第二天,他没去上学,在家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