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旺角。
天刚下过一场小雨,路面只是浅浅地湿了一片,倒映着辉煌灯光,宛如开了满丛的鲜花,车轮碾过去,花瓣散开,不一会儿又合拢成一簇。
酒店的顶楼据说是该区最适合观看夜景的地方,今晚有了这场小雨助兴,外边又更热闹了几分,对面天台上有对异国情侣,正抱着贴面热吻,旁边还有一堆人起哄。
水珠沿着玻璃窗流下,目之所及全成了斑驳的虚影。
阮明辉靠在流理台边,难得有些心不在焉,他盯着模糊的窗,仿佛看到上面晃动着一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孔,他已经很久很久不去想她了。
今天也是她的生日。
那个给了他生命的女人,却以那样残忍而狰狞的方式毁掉了他对所有美好的想象……
前天刚结束在深圳的音乐会,连日来的奔波疲劳实在不堪重负,他于是躲来了香港。很奇怪,明明是闹市,却让他觉得平静而放松。
小时候爸爸妈妈带他来过一次海洋公园,那是为数不多关于他们的记忆中温馨而鲜活的一个段落,或许正因为如此,潜意识里悄悄地依恋起了这座陌生的城市,哪怕再忙,每年总要来上两三回。
如果不来,就好像生命里的某个部分被挖空了一样。
锅盖被蒸汽推起来,又落下,沸腾的“咕噜咕噜”声明晰入耳,阮明辉回过神,关了火,用勺子舀起汤水放进碗里,又捻起一小撮葱花撒下,不一会儿,一碗喷香的面条就新鲜出炉了。
“哇好香呀!”梅玖伸长着鼻子跑过来,吞了吞口水,还不等他招呼,自己先拿了筷子夹了几根面条吃起来。
酒店里有现成的面粉,面条是阮明辉自己擀的,口感劲道,和一级大厨相比也毫不逊色,毕竟这是他除了钢琴外唯二的爱好了,也是唯一会做的食物,自然精益求精。
再加上用的是酒店精心熬制的高汤,味道那更是不用说了。
香港人会吃,也很会煲汤,格外讲究,十几种精挑细选的优质材料最后才熬出了这大半碗汤,只要喝上一口,舌尖尝到的层次感就出来了,真是好喝得想把舌头也一并吞下去。
之前有个美食评论家曾做过这样的评论:层次感这种东西就像舞女的裙子,层层叠叠,剥开一层有一层的惊喜,恍然不知已到了最后一层……意犹未尽。
“真好吃!”梅玖捧起碗,干脆连勺子都不用了,直接就着碗边喝了一大口汤。
阮明辉皱眉:小心烫。
“没事没事。”她笑得眼儿只剩下一条细缝,“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面条了!”
若是远在莫斯科的梅良觉听到女儿这话,大概也会痛心疾首地和老婆埋怨一句:“女大不中留啊!”当初他的小棉袄也和他说过:“爸爸,你做的面是全世界最好吃的!”
他大概也会有些许的无奈:当初教女儿中文,是为了不让她忘记血管里流着一半中国人的血,可又怎么能想得到,一口流利的中文竟被她用在了追男人上,甚至还引经据典给自己打气——
女追男隔层纱。
不撞南墙不回头。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正是靠着这份难得的勇气和毅力,梅玖今晚才成功地站在了阮明辉面前,并无意间得到了和他独处一室的机会,还亲口吃上了他给自己做的生日面条。
她没一会儿就吃了大半,鼻尖上冒出晶莹的小汗珠,在明亮灯光下,像点了几粒碎钻般。
不知为何,见她开心的模样,阮明辉心里那丝淡淡的惆怅转瞬间就飘散了,目光不自觉地放柔和,不知想到什么,他的眼睛又是一眯。
他有些怀疑她是不是在自己身上装了定位追踪器,不然为什么无论走到哪里,她都像根小尾巴似的跟着?从南陵市到北京、上海、福州,再来是深圳音乐会,她毫不例外地都出现在听众席里,前面的行程他有些是公开的,有些是为了私事,只有很小范围的人才知道。
至于香港之行,完全是一时的心血来潮,甚至连姐姐姐夫都没告知,她又是怎么找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