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瞬间,曾谋感觉自己初恋来了——虽然这种错觉每个学期都有那么三两次,但,真特么的好看。

精致的五官神情再没有之前的轻讽散漫,明亮的眼眸如坠星辰,嘴角微微弯起的弧度,肤如皓雪,唇红齿白,漂亮的如一个小王子。

此时的小王子头上戴着一个猫耳朵头饰,如蝶翼般又长又密的睫毛,璀璨大眼睛,高挺的鼻子,蔷薇粉的樱唇。

脸上带着温柔和煦的笑容,甜得让他心怦怦直跳。

很少人知道,其实高大光头的曾谋,最喜欢的就是那些毛茸茸软绵绵的可爱小东西,他心动对象也都是那些身材娇小的oga,可惜每一个心动对象不是拒绝他,就是奔向洛宵。

他一直知道洛宵长得好,要不然也不会吸引那么多oga,这也是让他最嫉妒的地方,可从来不知道,原来带着毛茸茸猫耳朵的洛宵,会这么萌。

正怦然心动时,就听到熟悉的欠扁声音。

正想发火,但看向美少年甜得腻人的笑容,那拳头却怎么也挥不起了。

“想吃蛋糕吗?这款夏之恋有能让人有恋爱般的感觉哦。”洛宵推销着手上蛋糕。

曾谋瞥了洛宵脸蛋一眼,耳根子有点红,恋爱嘛,勉强有一点。

然后耳朵上就传来令人发痒的暖暖气息,“牛牛,你看周围这么多漂亮女生,我们在这里动手多不好啊,你那么想谈恋爱,何不在这里找一个,那么多款,总有合适你的夏之恋对不?”

曾谋看着凑得很近的洛宵,心跳如鼓,所以,他的夏之恋来了吗?

不行!他又不是同性恋,洛宵还是他死对头,才不喜欢……可是,好萌好稀饭qaq。

洛宵悄声对他说完,就看到光头微红的耳根子,顿时喜了,他就知道这招对曾谋有用,在原文里,每次曾谋跟原主起冲突十有七八都是因为o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