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果断先回家拿吉他,此时钟蕾刚回来。
两人简单聊了聊。
钟蕾看起来情绪不高,原本以为卖歌是很简单的事,没想到真做起来依然困难重重。
她说道:“我见不到酷歌的高层,只能和版权部的基层员工谈,但他们的权限太低了,给的条件都很苛刻。”
陈锋好奇道:“不是说现在酷歌的条件很优厚吗?”
“那只是相对而言,但在别人眼里,新人终究是新人,相对于别人的苛刻,他们也只是稍微宽松点而已。不争取的话,我们还是很吃亏。”
陈锋点头,“那也是。”
“我一定得想办法见到他们的版权部负责人,和基层员工谈一点意义都没有。”
陈锋想了想,“这毕竟是我们的第一首歌,对方给的条件保守也很正常。实在不行的话,也不用强求。有句话送给你。”
“什么话?”
“今日的我你爱答不理,明天的我你高攀不起。不必计较一城一地的得失,重要的是抓住机遇走出第一步。”
钟蕾噗嗤一笑,“你要不加后面这句话,就得给人版权费了。”
“对了你这是打算去哪?”
见他背着吉他一副要出门的样子,钟蕾随口问。
但刚问出口,她又马上反应过来,陈锋想去做什么是他的自由,自己问太多了。
“再去找找灵感,尽快写出第二首歌来。”
陈锋没说实话。
钟蕾稍微偏偏头,“我本想劝你创作不能急于求成,灵感从来不能靠强迫,但我似乎根本没有说教你的资格,你一定有你自己的打算。所以,祝你顺利。”
“嗯,谢你吉言了。”
陈锋回答得很高冷,但走的时候脸稍微有点红。
实不相瞒,我已经成功了。
第二首歌《夜已深》早就写出来了,并且还是你的歌。
承让了。
陈锋曾经无数次路过芍林路,但却一次没进入过夜场。
不是他不想,是他舍不得花钱。
这次也一样。
在他走进乐美酒吧的大门时,还发生了个小插曲。
其他顾客见他身背吉他,以为他是新来的驻场歌手。
有两个女顾客十分热情的凑上来想要留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