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歌是那种想得多做得多说得少的女孩子,再加上长相过于端庄,近乎严肃,看起来比寝室年纪最长的秦雪梅还要年长,在寝室里很有威信。平常真有个什么事,大家都听她的。
余歌睨视了一眼历楠,“我就奇怪了,那个萧逸无非是一个鼻子两只眼,你怎么这么迷他啊?”
“唉,点儿背!一入校就看见他了,再也忘不了。”
天雷地火的一见钟情,就这样被一笑带过了,历楠忽然觉得很沧桑。
“装!”余歌没察觉,笑骂了一句,摇摇头,“一见钟情也不至于让自己丧失原则啊!”
“是!别说一见钟情了,就算山盟海誓了,该有的原则还是要有。可是,我做那事儿的时候,根本没长脑子啊!”
“算了,你这种人冥顽不灵,说什么都没用。非得自己吃了亏,才晓得回头。”
“别说我了,你那个好哥哥告诉你他有女朋友的时候,你不也寻死觅活过吗?”
“是啊!那种时候要是有人揍我一顿,可能我能找回自己的脑子。”
余歌摸着自己的手腕,那里在青色的血管上趴着一条浅淡细长的疤痕,像一条随时会跳起来伤人的毒蛇。
“其实,余歌,咱俩都算暗恋了。你那个算是无疾而终,而且你也找到了自己喜欢的兵哥哥,我呢,还在摸索中。你觉得我这个能善终吗?”历楠有点迟疑,她也害怕自己脑子一热再做出什么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