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正式和别人开始,不是只想和他睡觉。”陈臻叹气,“但我觉得对方似乎……对我不是很感兴趣,我说不好。反正一会儿对我冷淡,一会儿对我热情。”
“那就是把你当成备选,计划B。”莉莉丝语气笃定,“那你觉得自己的表现呢?”
陈臻想了下,“期待之下?好像很差,毕竟我经验不足。”
“别理他了。”莉莉丝叹了口气,“你这么好看,他都没有看上你,或许是个要求很高的人,不然就是真的不喜欢男人。小维达,我们放弃吧,我让安德烈给你推荐几个猛男你看看……”
陈臻听到那个猛男的时候直接挂了电话。
等他挂了电话,才对着自己面前《泰戈尔诗集》旁边那本《血族生存指南》叹了口气。
翻开的那一页写着:‘不要轻易爱上人类,风险很高,结果会很痛苦。’
好像有点道理。
陈臻合上那本《指南》,只能甩甩头把沈明光暂时忘了。
先这样吧,再让他想想。
陈臻抬头看了一眼时间,叹了口气,准备去赴约。
到了车库,他犹豫了一下,有点不想开车。于是便回去换了一身黑衣服,披上斗篷,打算直接跑过去。
披斗篷的时候他看了下自己的头发,染过的发根又有银白色出现。陈臻皱眉想了半天,总觉得这么三天两头地染头发也不是办法。
不过要迟到了,至少今天不能弄了。
陈臻重新戴上斗篷的帽子,打开窗,融入了夜色中。
到了血市外面,他叩开门,门里皮肤干裂的血奴看见是他连忙低下头,递上了羊皮卷。
陈臻瞅了一眼,上边的指印还挺多,他一边咬破手指一边笑,“今天来的还不少,是有什么节日之类的吗?”
血奴回话的时候依旧低着头,“回大人话,不是节日。今天人多是因为从这周开始到下个月,血市出售的所有血都打八折,如果消费满一万的话还有满减活动。”
陈臻皱着眉把手印按上去,暗红带金的眼睛看着血奴的后脑勺,“你们刘家资金短缺了?”
血奴不敢答这话,只能说,“老奴不知,大人恕罪。”
陈臻也没在意。他掀开了斗篷,慢悠悠地走入了血市中。
自从他到了四川后,每周都会定期来参加血市。不过,今天的人流估计是之前的两倍。
有一些是陈臻见过的面孔,闻过的味道,更多的是来自外面的气味,是别的城市陌生的气息。
血族之间都有一种呼应,能感受到彼此身上的味道。比起相貌身材身高,‘气味’才是他们辨认别人的标签。
而这种气味,也是每个血族身份的一张名片。
普通血族,纯血种血族,始祖血裔,‘气味’中的力量是不一样的。更强的血统,对于别的血族而言天生就带有攻击性,无法避免。
这种‘气味’,是血族的‘血灵’。
陈臻前几次来都会收起自己的血灵,但这次没有。
他一踏进血市,像是某个特别的按键被开启一样,人群瞬间寂静下来,人头耸动的街道自动给他分开了一条道。
在陈臻的眼里,此刻像是在播放慢镜头一般——左右两边,他的这些同族的血灵仿佛变成了一股股不同颜色的条状物,争相朝他的位置飘过来,对陈臻做无声的自我介绍。
这是血族们迎接上位者的一种仪式。
陈臻背着手,眯着眼感受着。
浅红的,血灵很薄,应该是个很温柔的血族。玫红色,血灵弯弯绕绕的,大概是个婉转风流的女性血族……或者男性。大红色,这支看上去很重很坚固的血灵,或许是个心智很坚定的男性血族……
周身被几百条血灵隔着一点距离包围着,陈臻走得很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