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夏委屈地瘪了瘪嘴。
他心想我都几天没睡过一个囫囵觉了,脑子没搅成一团浆糊已经不错了,怎么还能转得起来,“学长你比我聪明多了,我怎敢班门弄斧哦……”
好吧,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柳弈看在这小孩长得可爱嘴巴又甜的份上,决定不为难他了。
“就你会说话。”
柳弈笑了笑,收回笔,又举例道:“比如,回广君是自己故意服下药物的——换言之,就是自杀了。还有可能是误服,或者遭人诱骗才服药的等等……”
他一边说,一边将自己的推测一条条写到了笔记上。
方夏听得直点头,然后就着柳弈列出的条目,一项一项地思考应该如何验证这些猜测的对错。
十五分钟之后,方夏看着写得满满的一张纸,感到心中希望的小火苗终于变成了蓬蓬燃烧的火炬,已经对替自家心上人洗脱冤屈充满了信心。
“还有呢?”
他眨巴着哭得通红的兔子眼儿,兴奋地问道:“还有其他可能吗?”
“唔,差不多就是这些吧。”
柳弈把笔转了转,忽然低声“啊”了一声,随口补了一句:“另外还有一种可能,检验出错或者造假。”
“什么?”
方夏非常震惊,“这、这东西还能出错?还能造假?”
柳弈奇怪地回视了他一眼,“当然啊,这有什么好诧异的,听过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吗?”
“不、不知道。”
方夏又露出了那如同离水金鱼一般张着口的,蠢兮兮的表情,“辛什么杀妻案来着?”
柳弈耐心地解释道:
“在十多年前,米帝曾经有一个很著名的案件,前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被指控在前妻妮可的家中,用刀杀死了妮可和她的情人高曼,当时检方为控其入罪,准备了多项证据,其中一项,就是他们在凶杀现场发现了被告人辛普森的血迹。”
“嗯嗯。”
方夏用力点头,表示自己在很认真的听着。
“然而,辛普森的辩护团在复核证据的时候,再次检查了这份血迹标本,竟然在里面发现了乙二胺四乙酸的成分。”
柳弈问道:“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对临床学生来说,“乙二胺四乙酸”并不是一个很熟悉的名词,所以方夏足足思考了二十秒,才想到了这个东西的用途,“你是说,抗凝剂?”
“对,就是抗凝剂。”
柳弈微笑颔首,提示道:“乙二胺四乙酸盐管,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EDTA管,是一种常用的抗凝管,护士姐姐抽血时紫色头的那种管子就是。”
“我明白了!”
方夏大叫起来,“所以,是有人把辛普森的血样装在抗凝管里,然后滴落到现场的!”
“嗯,庭审法官和陪审团也是这么认为的。”
柳弈回答:“当时有一个警长曾经随身携带辛普森的血样,在凶杀案现场停留了3小时,然后才把血样送到了痕检部门去,加之从现场血迹里检出了乙二胺四乙酸的成分,所以他们怀疑,那是检方为了将辛普森入罪,而故意在现场滴落了他的血样作为伪证。”
他说着摊了摊手,“然后这个证据就被判定为不采纳啦。”
“厉害了,竟然还能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