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他杀饶友平一家,是为了他朋友沈玉进。

可以说,他能安稳地在这个小村庄多活这二十余年,全因当初与沈玉进结缘。

当年,他潜逃时认识了沈玉进,两人意外地很投缘,正好他没地方去,就跟着沈玉进来了兴元县,最后在石头村落户。

沈玉进的女儿也命不好——大概是沈玉进的报应——这姑娘不傻,但红颜薄命。朱东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吃不到就坏人家姑娘名声。而饶鹏一家呢,婚前把人家姑娘当个宝,婚后,就成了根草,做什么都是错,怀了双胞胎,也被嫌弃怀的是两女孩,最后,大的死在医院里,小的死在水沟里。

胡会军觉得饶家人都该死,他相信沈玉进如果活着,也会这么想。

胡会军说,最该死的是队长饶永贵和他儿子饶良,因为他们害死了沈玉进。不过饶良已经死了,而饶永贵在牢里,他够不着,只能凑合着报复一下,所以他就烧了饶永贵家的房子。

胡健康的奸杀案,胡会军在他的信中没提。

不过斧头和柴刀两样凶器为什么会出现在胡会军家中,他做了解释。他说他一直在找合适的机会处理凶器,那晚看时机正好,他便“当出手时就出手”。

万宗能道:“那么,吴志恒和胡琴这对小情侣没有参合进这些案子中?纯粹是误入的?”

程锦之前的猜测,并非如此,他认为吴志恒是被人故意拉入这系列案件中的。

“或许是我想多了。”程锦很平静,错了也没什么,办案有时就是个不断试错的过程,不过目前为止他还不认为自己错了。“现在情况怎样?”

他们现在做的事主要有两件,一是找到胡会军,二是查证他信上说的是否属实。

叶莱立刻回复:“全国逻辑令已经发出回去了。”

程锦点头,“好。”

小安道:“我查到了一点沈玉进的过往。不知道有没有用。”

沈玉进年轻时,曾去外面打工,和几个同乡在工地干活时,发生过这么一件事:他的一个同乡被其他同乡推下了楼,然后他们找工地索赔,工地老板觉得事情可疑,报了警。后来这几个同乡都坐牢了,沈玉进没事。

“我联系上了那个工地老板——他还在世,还记得当前的事。他说沈玉进做了内应,举报了其他人,所以他没事。”小安感叹道,“没想到沈飞的爸爸是这样的人。”

难怪他选择了到石头坑村来住,曾出卖过同乡,在老家估计很不遭人待见。

杨思觅听得转了转眼珠,程锦看到了,笑着对小安道:“做得不错。”

接着,游铎道:“我查一下‘胡会军’这个身份,发现这身份可能是沈玉进提供给耿明的。真正的胡会军在他家乡是个失踪人口,出去打工后,就没再回家。我查到他曾和沈玉进在同一个城市工作过,他就是在那个城市失踪的,我怀疑他像沈玉进那个老乡一样,是被工友杀了,或许沈玉进也有参与。不过,这只是我的猜想,因为是20多年的事,现在已经没法查证了。”

说完他又补充了一句:“耿明本人和‘胡会军’没有接触过,同时期他们所在的地理位置没有重合过。”

程锦道:“很好。”

韩彬道:“我跟踪了一下物证这条线,在胡会军家里找到了他的一双胶鞋——是那种鞋内衬了一层布的胶鞋,鞋印与在朱家发现的那个鞋印可以对上,鞋内侧的布衬上溅上了几点血迹,等检过后,就知道是不是朱家父子的。”

万宗能有点惊讶,物证的事是他那边的人在跟的,没想到他的小组已经被人渗透了!

程锦点头,这个物证很重要。

大家都说完了,步欢挠了挠头,“目前为止,胡会军没有出现在公共场合,不知道他是不是跑到深山老林里去了,这可就难找了。要不再问问沈飞?我觉得他可能知道更多。”

程锦看向万宗能,“万队长,麻烦了。”

沈飞被带去了公安局,被要求协助调查。在万宗能等人的24小时不停歇的攻势之下,他没熬住,说了两个重要信息:胡会军可能会回老家去看一眼;胡会军身上有枪。

胡会军,不,应该是耿明,不用沈飞说,他家乡那边早被通知过了,只要他一出现,立马会被包围。至于他身上可能有枪,警方的枪比他更多,而且警方这边还有防弹衣。

胡琴被告之胡会军是凶手之后,喜极而泣,“好……太好了。”她高兴地是凶手不是沈飞。

她仍然不承认她是故意引导吴志恒来石头坑村的,关于吴志恒在石头坑村时总会发生命案这事,她解释为巧合。

因为这事不关乎重点案情,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所以没有被死挖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