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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死了原主的纨绔!

曹煜,十八岁,县令之子。整个镇上的年轻男女见了他要躲着走,因为他的好se远近驰名。

“萱萱,你怎么了?”孙孟氏没有见过曹煜,所以没有认出来。

然而孙元杰和孙凌羽却认得这个人。孙元杰以前经常来镇上卖猎物,偶尔会遇见这位纨绔公子。他的名声太响亮,差不多每次来镇上都会听见他的光辉事迹。从他八岁开始调戏家里的丫环到现在的男女通吃,期间的故事简直可以写成一大本书。

至于孙凌羽,他当然也认得曹煜。他以前读过书,在附近也小有才名,虽然比不上他的哥哥,但是愿意与他结交的朋友也不少。有的时候朋友约他一起谈诗论赋,偶尔有几次遇见曹煜这厮, 每次都要受些闷气。原因很简单,这厮男女不忌,他这张小脸很招摇啊!

于是他再也不愿意接受朋友的邀请,就是不想遇见这个家伙。另外,妹妹的事情发生后,他在木匠店里想找曹煜算帐,然而对方财大势大,他不仅丢了工作,还被他狠狠羞辱了一番。如今再见到这个男人,真是恨不得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孙叶诗拉了拉孙叶萱,悄声说道:“大姐,就是这个人欺负了欢欢。”

孙叶萱回过神来,平复了一下心情。她深吸一口气,冷冷地抬起头来看着面前的美貌少年,说道:“曹公子大驾,我们小摊真是蓬筚生辉。不知道这次又有何贵干?”

曹煜打量着孙叶萱,暗叹有意思。

明明心里恨得杀了他,可是表情沉稳,有着不符合她这个年纪的隐忍。原来这个小地方还有这么好玩的人啊!

其实开始曹煜对孙叶萱并没有印象。那日他喝醉了,看见一个长得还算顺眼的小姑娘就想欺负一下,后来看她哭成那样也觉得没趣。醒了后完全忘记了那件事情。后来遇见了孙凌羽,他提着斧头喊打喊杀的,让他非常冒火。收拾了他以后,他回去问了亲信,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而那个少女好像还自杀了。虽然最终活了过来,但是亲事被退,现在名誉彻底地毁掉了。

第八十三章:洗脚丫头(一)

曹公子?这样的长相,这样的作派,难道他就是县令之子曹煜?那个传说中男女不忌的纨绔贵公子?

咻!眨眼间,刚才还是长龙的队伍立即做烟云散去。诺大的街道上,不仅行人消失了,连摆摊的小贩也消失了。

一阵狂风刮过去,卷起了来不及收走的烂菜叶。咯吱咯吱,哐当,这是各个店铺关门的声音。

汪汪!原本悠哉悠哉地走过来的小黄狗见到这个场面,以极快的速度逃走了,真正印证了那句话‘人见人厌,狗见狗憎’。

孙叶萱抽了抽嘴角,眼皮跳了几下。她看着面前这个神色如常的妖孽少年,只觉自己道行太浅,世间的高人不知凡几。

孙元杰脸色怪异,扭过头抖着肩。明明是很紧张的气氛,因为这样的变故而变得讥诮。孙孟氏表情诡异,打量着曹煜的上上下下。她非常不认同地拉了拉孙叶萱,想要让她退避锋芒。这个比女人还要美艳的男人太邪气了,他们小老百姓还是别去招摇他了。

孙凌羽呵呵冷笑,打破沉寂说道:“曹公子的大名真是如雷贯耳,整个城镇就没有不知道你身份的人。”

“别人不知道我曹某就罢了,只要凌羽兄能够记得我这个旧人,本公子此生也没有什么遗憾了。”曹煜说着,用手里的扇子勾起孙凌羽的下巴,表情邪气地说道:“美人儿,来,给本公子笑一个。”

孙凌羽拍向曹煜,厌恶地说道:“滚开!”

孙凌欢气愤地 大叫:“放开我哥哥。”

“这一家子美人儿,难怪几次被本公子看中。”曹煜与孙凌羽一边打斗一边说道:“要不,本公子买了你们兄妹几人,女的做本公子的洗脚丫头,男的嘛,闲时吟诗作赋,困时暖被窝,怎么样?”

孙叶萱这才知道孙凌欢哭着回来的原因。原本对这个曹煜只有几分厌恶,现在则变成了几分杀意。

他们孙家是招他还是惹他了,逼死了一个还不成,还要数次调戏他们家的人。真以为他们家是软柿子,想怎么拿捏就怎么拿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