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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太神奇了!

还是他想多了?

一个小小的农女,哪有那样逆天的本事?他的伤不知道找了多少国手名医,没有一个人有办法。是他异想天开了吧?

第三十一章:路中麻烦

从村里步行到镇上需要三个时辰,一个来回就是六个时辰,而六个时辰就是现代的十二个小时。若是这样,那天也不用干其他事了。王大华的牛车经常送村民去镇上,每个人二文,这样节省了村民们不少时间,他自己也能赚点草料钱。

为了早些回来做农活,村民们起得很早,拿着自己准备卖的东西就在村头等王大华的牛车。孙家今天去了三个人,孙叶萱,孙凌羽和孙元杰。孙凌羽和孙元杰各挑了一百斤的肉干,而孙叶萱背了三十几斤。因为全部用竹桶装着,所以有些沉重。

当孙家人赶到村头时,其他人看见他们纷纷避开。其中有个妇人毫不客气地打量孙叶萱,眼里满是嫌弃。

“各位婶子,大叔,上车吧!”王大华赶着牛车停在众人面前。

“慢着。”那个打量孙叶萱的妇人冷道:“大华,我们是良家妇人,不和不干不净的人同车。”

“这……大家都是熟人,何必闹得不愉快……”王大华搔了搔脑袋,憨厚的脸上满是纠结。

“你说谁不干不净?”孙元杰怒气冲冲地瞪着那个妇人:“张嫂,做人不能这样,当年要不是我,你家狗子早就被狼吞了。”

那个妇人听了孙元杰的话,脸上闪过羞恼。她是村里的寡妇,丈夫十几年前就去世了,只留下她和儿子。几年前她的独子胡小明去山上玩耍,无意间碰见一头落单的狼。胡小明还是孩子,以为那是一只狗,不知死活地想要摸它。幸好孙元杰经过看见阻止了他。

如果是平时,胡张氏会感谢孙元杰的恩情。可是现在孙叶萱的名声太臭,她这样的人是不屑与她来往的,当然也不愿意承他们家的情。

“孙大哥,你别这样说,好像我们家欠了你似的。我们狗儿说了,那不是狼,而是狗。”胡张氏冷冷地说。

孙元杰气得够呛。早知道救了这样的白眼狼,当初就不冒那个风险了。为了赶走那匹狼,使旧伤又加重了,否则这几年哪有那么难受?

“爹,你和她说什么?这种人的脑子永远是糊涂的,你说再多也没用,反而浪费口舌。”孙叶萱握住孙元杰手臂说道。

“萱丫头,你这么瞧不上我们这些农妇,那就别和我们挤了。本来牛车就小,你们还搬那么多东西,我们还怎么坐?”旁边看了许久笑话的胡杨氏阴阳怪气地说道:“这挑的什么东西呀?味道挺香的嘛!”

胡杨氏想过来掀开孙叶萱背上的莲叶,被孙凌羽轻轻地推开。他皮笑肉不笑地说道:“这位大婶,你的手伸错地方了,这是我家的东西。至于我们能不能坐牛车,那可不是你说了算的。王大哥,你说是不是?”

王大华看着两边僵持不下,真是左右为难。他家的田地不多,幸好早年存了一头牛,平时也能赚点钱贴补家用。他是老实人,实在不想得罪村民,否则以后大家不坐他的牛车怎么办?他家里还有老母亲要赡养呢!

孙叶萱看着十几个面色不善的妇人,又看了看一脸为难的王大华,皱眉说道:“爹,要不,我们不坐了。”

孙元杰沉着脸,挑着担子离开那里。孙凌羽和孙叶萱跟着他。至于那些得意的妇人,他们才懒得和她们计较。

孙叶萱决定了,她要早些赚钱,然后搬到镇上去。这些人又庸俗又无理,他们家的人是不可能融入其中的。

“驾!”王大华驾着牛车从他们的身边经过。从车上传来妇人们的嘲笑声。

孙凌羽气愤地瞪着他们的影子,直到他们走远才抱怨道:“爹,要三个时辰呢!等我们挑到镇上,只怕那些人都回家了。”

第三十二章:好人猎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