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人最要命的地方就是心软,但每每心软过后就会后悔。因此一阵忙乱过后,我摸着空空如也的腰包就一阵后悔。
这个时候有人闯了进来,正是我在湖边看见的年轻男子。他一路冲了进来,上气不接下气,或者是动静太大,我二哥转过脸来看了他一眼。
那人立时就愣住了。我二哥的相貌,不要说是西夏皇朝,即便是整个西夏国也很难找出第二个。
二哥虽然出门在外,但全然不是江湖人的行头。是那种宽袍,层层叠叠的里衣、中衣、外服的领口、盘旋而下的袍服,簇拥着他,令他看看上去雍容无比,有一种难以描摹的贵气,彷佛天生便是高高凌驾于他人之上。
他长眉入鬓,眸黑如漆,俊美异常。衬着客栈外摇曳的树影,落叶凌乱飘下,如同一幅一气呵成的画卷,天人之色。
因此,胡不归看得目瞪口呆,其实我也是可以谅解的。
我上去吆喝了一下,道:「喂,你刚才撞了我一下!」我从怀里掏出一只小甲虫,那只小甲虫已经被撞了个稀巴烂,含怒道:「你撞死了我的爱虫,怎么赔我?」
那男子这才依依不舍地将眼睛转了过来,略微皱了一下眉头。我发现这个男子的五官长得或者平常,一双眉毛却是英挺漂亮之极,眉浓而乌黑,眉型干净如两道远山,透着着一种睿智。
二哥本来已经把头转过去了,我一闹,他又转过头来。那年轻的男子立时转换了脸上的不耐,于是冲我长长作了一揖,起身打开摺扇潇洒地笑道:「这位小兄弟,刚才撞了你,是我胡不归的不是。」
也许我说第一眼见到的人是紫式微,那是错误的。因为我第一眼见到的应该是胡不归,我挑了挑眉道:「那你马马虎虎,赔我一百两银子吧!」
「一百两银子?!」胡不归失声叫道,刚才那潇洒之态陡然尽失。他拼命地摇着扇子,挡着嘴低声道:「小哥,你看我穿的,破衣烂衫,哪里能掏得出一百两银子。」
我指着他的衣衫,笑嘻嘻地道:「你这麻衫看似破烂,却是江湖第一兵器手成东来所造。里面所嵌的金丝陨石,令此衫刀枪不入,是江湖中一等一的珍品。你这双破鞋子,面子虽破,但可以看出里面是用裘皮、千狐之腋做成的一双鞋里子,没有千金,百金也是有的。」
胡不归的扇子摇得上下翻飞,上下打量着我,嘴里低低叫苦,喃喃地道:「出门不吉,出门不吉,碰上一个当铺的朝奉。」
胡不归收起摺扇,摆出讨价还价的架式:「只是你这只不过是只小甲虫,要不了区区一纹钱,哪里又值一百两银子。」
「小甲虫,你说它是小甲虫?」我含泪道:「它有名字的,叫元宝!」
「好吧,好吧!」胡不归似乎很想快点摆脱我,从怀中摸出二纹钱,道:「就赔你二纹钱好了!」
「你杀了元宝,就赔二纹钱?」那我愤怒地道:「你可知道我待它如兄如弟?如今它去了,你就赔我区区二纹钱?!」
胡不归被我吼得耳边一阵嗡嗡,从怀里掏出钱袋子,还没拆开就被我一把抢了过去,把里面的钱都倒了出来。
一共十多两碎银子。我脸上的泪立即收了个干净,颇有一些鄙夷地道:「看你穿得深藏不露的,原来是真没钱!」手一翻,哼道:「这钱褡子破归破,倒是绣着金丝,就算拿来抵帐了。」
「我还当是当铺的朝奉,原来你分明是一强盗!」胡不归眼中冒火,头上生烟,有意要动粗。
我转头对屋内的年轻男子,叫了一声道:「哥……」
胡不归眼中的火立时灭了,他立即挺起了胸膛,淡定地摇起了扇子,一派世外高人,不与俗人争长短的风范。
二哥站起了身向外走去,路过胡不归的时候,只淡淡扫了他一眼。胡不归看起来似乎又是一阵耳热心跳,等他心跳过去了,我二哥自然没了人影。
他大叫了一声,立时冲出门去,只见街头人影幢幢,哪里还有二哥的踪影。他气得跳脚,都不知道是可惜自己冤枉大方了那十数两银子,还是失了二哥的踪影。其实我就在他身后不到十步路的地方,他居然都没有发现……委实可惜。
隔了一条街的行苑里,我将那钱袋丢到桌上。
旁边一个小厮数了数钱,低声道:「王爷,进帐十五两银子,我看这破袋子倒是能值不少钱……」
他拿起手指刚数了个数,我已经道:「五两金子。」
小厮眼皮跳了跳,道:「王爷,你算得这么准!」
我掂了掂那钱袋,笑道:「这是苏州沈三娘的刺绣,但不说这刺绣,就是这上面的金子,也值不少钱,五两金子只多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