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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这样的场景,警方自然是当机立断,立刻对男子实施抓捕。然而,将人抓到派出所后,男子却对“强奸”的指控极力否认。

据男子说,两人是相亲认识,今天约好一起来酒店开房,房间还是女方开的。从始至终,女方都没有表露出不情愿,直到上床的时候,才发了疯似的开始反抗。

“我就是以为她当时犯病了,想按住她,怕她伤害到自己。”男子如此解释,“打她耳光是为了……对,为了让她清醒过来。”

听到这里,祝弃忍不住插嘴:“汪队,您老人家的眼睛比狐狸还精——”说到这里,祝弃顿了顿,目光扫了一眼蹲在地上甩着尾巴玩的涂容,换了一种说法:“您的眼睛可是火眼金睛,会被这几句话糊弄住?”

“问题不在这里。”汪自顺叹了口气,“那姑娘像是真受了刺激,来到派出所后一直一言不发。我们通知了她的家人,她妈一来,就开始闹着要打人。”

“打那个男的?”祝弃推己及人,“唉,这大妈也太急了,怎么能在派出所动手呢?应该先——咳咳,我是说,打人是不对的。”

汪自顺却道:“不,她要打的不是那个男的,而是她姑娘。”

“啊?”饶是祝弃之前见惯各色人心,此时一时间却也无法反应过来,“为什么?”

“情况有些复杂……”

据汪自顺说,女孩的母亲来了之后,看到被关押的男子,听完情况的介绍,就开始哭天抢地自己命苦,还扑过去打自己的女儿,骂她丢人。警察再一问,原来男子确实是女孩的相亲对象,比她大了八岁,正是女孩母亲介绍的。而酒店的房间,也是女孩母亲用女孩的身份证预订。

“这个当妈的,自己开好房,让那个男的去强奸自己的女儿?!”祝弃这下子是彻底愣住了,“男方很有钱么?这对她有什么好处?”

“不,听她的意思,是一心为姑娘好。”汪自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