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几次招人,县里有木工手艺的人,基本上都被苏曼给挑出来了。
再招,那也是招学徒工,用处不大。而且招进来的人参差不齐,做出来的东西差距太大,很容易影响厂里的质量问题。
苏曼就干脆提出来,学习烧砖厂那样,将北河公社的家具厂设定为二厂。
以后一些简单的订单,比如这种单位团购的订单,就可以交给二厂那边做了。二厂那边经常做这种团购的简单家具。已经有经验了。
而他们一厂就主要做这种工艺复杂的家具。
这样保证了数量又能保证质量。
不过这个合并方式和烧砖厂还是有些不一样。
烧砖厂那边因为当初要求着北河公社让订单,所以双方之间互不干涉。算得上是平等地位。
而苏曼这边合并,是彻底的合并。真正意义上面算是家具厂的分厂。
相当于苏曼这边是总厂,北河那边是分支机构。总厂可以调动分厂的资金,同时对分厂的责任也更大了。
这样一来,分厂这边虽然权利没以前那么独立了。但是和县里家具厂的关系却更加紧密了。
另外苏曼还想搞个林场。
现在的木料都是从各个公社那边运送过来的。这一点在质量上面很不好管控。
想到年后码头开好了,家具厂到时候需求量可能要暴增,所以林场一定要有自己的。苏曼还是看中了北河那块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