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会珍选的这个地方虽然不繁华,但是也并不偏僻,离黄浦江很近,这时候上海的黄浦江还是运输要道,制衣厂离这边近一点,以后货物往来也方便。可以省不少力气。
看了几处地方之后,阮会珍就和陈景云确定了,购买其中一块比较大的地皮。除了可以盖纺织厂和制衣厂之外,还可以建设员工宿舍什么的。
她一向是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这些工人既然是无家可归的,无根浮萍,她自然是要让这些工人有个落脚地方,把工厂当家,以后才能放心的让这些人替她干活。
至于投资,这些都是一次性的事情,也花不了多少钱。
至于买地的事情,自然是陈景云自己去谈。
能够得到这样的差事,陈景云喜不自胜,当即就领着自己的助理去找人商谈买地事宜。
时间还早,小朱有心想要逛逛,阮会珍也不想这么早回去,干脆带着小朱去街上逛街。
“听说洋人的胭脂比咱们的还好用呢。我上次见业务部的小吴给他媳妇买了一个,红红的,看起来可好看了。”
小朱一边挑选,一边道。
阮会珍对于这些化妆品并不是很感兴趣,毕竟这时候的化妆品实在太过粗陋了,颜色也不是很符合她的审美。而且自己这张脸现在皮肤白白净净的,又很细腻,脸色也是白里透红,五官虽然不惊艳,但是整体而言也算是天生丽质了,所以她也不折腾自己的皮肤。
小朱也看着她的脸,“阮总,您这皮肤到底是怎么保持的啊,这么好。我这皮肤都开始粗糙了。阮总,您帮我挑一挑吧,我眼光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