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光做衣服做了起码三箱子,长带飘飘,宽袍大袖,他身姿好,腰细腿长,穿起来的确俊透风流,非司凡品。可是一次做这么多也实是
紧接着我又想起来他做完衣服之后的那些天,冬天里他把夏天的纱缕翻出来穿
不穿内衣长衣衬衣,只穿那纱,然后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我练着功不理会,他马上说我没情趣。
情趣情趣,我知道我不懂情趣!大雪天的在外面玩雪叫情趣,刮着西北风穿着空纱也叫情越。照我看,情趣就是发烧发疯发痴。
“雪好大呀。”
“晤,”我答应着:“你不是又想出去玩雪吧。”
“哪能啊”,他说,我心里还没松下来呢,他说:“这会儿的雪还没积起来,有什么玩头,回来雪厚了,我们一起堆雪人吧。堆个人,再堆个我,手拉手站在洞外边儿,你说怎么样?”
还行,这主意还不算出格。
但他接下句就让我有点想抓墙刨地了:“不穿衣服,嘿嘿嘿!”
这山里是人迹罕至,可是鸟雀走兽还是有的哇,就算没成菁,也有开了窍的,小狐狸真是--真是风骚任姓!
想不出别的话来形容,而且以前我也不知道他还有这一面,现在知道了,可是木已成舟,天下地下修道的练气的化菁的,都知道我和他成了一对了,要反悔也没的反。
而且,让我反悔,我舍得吗?
嗯?
说老实话,我不舍得,很不舍得。
为了小狐狸要我的命都行,我们为了靠近彼此,经过了那样长那样久的一条路,才走到了一起。
所以,要是轻易放弃,那就太对不住自己了。我才不会反悔。那首词怎么说的?山无棱,江水为竭
既然不放弃,那就好好儿在一起吧。
我和他商量:“穿内衣吧。”